请问劳动者违反规定,是劳动法的规定还是公司的规定,或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我自2008年11月4号到公司上班,现在有两个多月了,公司还没有向我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想做了 1是不是只要向公司打一声招呼就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公司的认可 2公司现在如果跟我补签合同,我不愿意签,要走人的话,除了公司付给我每月双倍工资外,还有没有其它赔偿 3公司也没有向我买任何保险,我该怎么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定劳动合同 但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定劳动合同 但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请问如何赔偿?劳动者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
第十五条 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后就提出辞职,而单位扣除赔偿费又不能使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急想知道如下的答案: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我公司一个业务员,客户那里的项目款至今没收回, 共计11万. 公司多次催促其追回欠款,但是都没有追回来. 后来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把那个业务员给辞退了. 然后他告到劳动仲裁, 说公司没给她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作为公司这一方,应该如何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用人代为施行的是项目提成制度, 劳动者未能及时追回项目款,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如果要支付, 应该如何支付? 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基本工资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实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提成)进行赔偿?
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进厂一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保险),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1 我工龄年满十年,由于公司几年没有加薪,萌生去意。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主动辞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是按照合同上的总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市最低基本工资计算呢?(我们合同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几部分)这样计算基本工资是否合理
11年3月入职-7月签的一年《雇佣协议》(个体经营),12年7月到期,现在因为公司克扣超过本月工资的20%,不想干了(还押了一个月工资),请问怎样解除协议~ 我想给公司个《辞职通知》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不用赔偿任何责任 下面是协议的离职内容: --------- 3、员工工作满6个月,公司上意外保险 4、乙方提前解除协议;或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