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主动离职也未违犯过公司相应规章制度。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相应年终奖补贴?法律有否支持(劳动合同里面未明确有年终奖,但去年是有发放的)今年肯定也是有的,另外离职原因是与新领导不合,故意虚造证据给公司(此条已经向公司澄清)。
我想资讯一下被公司辞退的问题。 今年3月初,主管找我去谈话,说我能力达不到,跟公司的期望目标有差距,所以只允许我待到3月底。 我想咨询一下我月底该怎么办,是要公司主动辞退我吗?如果是这样需要他们开具什么证明吗?还有就是我能找他们要赔偿金吗? 我们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人都没签,我在公司工作6个多月
我在这个公司截止到下个月20日已满四年,我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休病假在家养病。在这期间公司不断打电话,劝我自己说辞职的事,对此已告知等我病好后即可上班。然后人力及经理又给我打电话,告知我新的员工手册规定病假满一个月,公司是可以辞退员工的。我问人事那要辞退我,公司是否有辞退通知书呢?其说这个她也不太清楚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在这个公司截止到下个月20日已满四年,我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休病假在家养病。在这期间公司不断打电话,劝我自己说辞职的事,对此已告知等我病好后即可上班。然后人力及经理又给我打电话,告知我新的员工手册规定病假满一个月,公司是可以辞退员工的。我问人事那要辞退我,公司是否有辞退通知书呢?其
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的某分支机构做财务工作六年,去年公司被一家外资收购,对外一直宣称战略联盟,现公司改变财务人员组织架构,要求所有财务人员调回总部工作,但因为这位朋友工作期限较长,且是当地的财务主管人员,公司称要求其留在广州继续工作,主要是与销售人员对接,因其他人均已经被辞退或调回总部,公司的这种做法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问题,我在公司一年九个月了,试用期也没有交保险。2012/6/6口头通知我说被辞退了,当天就让我交接好,就让我走了。也没有做都提前通知,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怎么算呢!公司人士还威胁说你可以领取失业险。没有补偿
你好,我是合法生育,处于哺乳期间。5月7日开始休产假(注明:产假是在本人申请的情况下才批准2012.5.7-8.31期间),现在我上班时间到了,9月1日正式上班,但部门主管就通过电话方式告诉我,现在我原来的会计岗位没有了,只能做仓库录单的岗位,我不同意,她说不同意也没有办法,现在安排不了位置。还要另外扣除我在休假期
本人于2010年11月进入公司当时未毕业 实习至2011年7月转正 2012年9月口头告知想要我辞职,工作无过失。这样的情形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金
公司人事找我谈话说,上面说的,说我有第二职业,并与我们现公司的的销售有来往,联合起来对公司的产品报价,要我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如不同意就停的我工卡,我没有同意,听到这事心里就很冤枉,我就要他们找那个销售来对话,现在也没有说,我想这是不是在无意间给你加压,我要怎么处理, 现在也没有心情做下去了,在这工
本人在这家公司工作三年多了,在职期工没有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也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公司因自身经济问题无故裁员,想问一下律师:就这种情况我该怎样与公司谈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