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6年通过报纸广告发布,将其在建的地下商场以精品室(每个15平米)和柜台(每个2.56平米)分别出售给个人,百姓购买后,该公司与个人签定了《地下商场摊位买卖预售合同》,明确“购买人享有经营权和产权,可继承、转租、转让、馈赠等”,合同约定2007年9月30日为交付日期。可直到2009年4月25日才交工,
请问以下违法行为属不属于诈骗,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国土局国有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但朝旭利用工作之便,以出让国有土地为诱饵在社会上大搞严重违法诈骗活动,我本人和翁大宏就是身受其害的当事人,其事实经过是:我于2006年5月的一天晚上(详细时间记不清了)在武汉路散步时走到城关二中门口遇见但朝旭,我和但两人就
我老公一月份跟我提出离婚,后来我从他朋友那知道他十二月就已经在外面租房子跟个女的住一起了,但我没有证据,他也不承认。跟我协议离婚,他说小孩归我,他出抚养费。但对于我的精神赔偿他一分都不给,并且这个月他买了一辆二手车,大概五万多,他说是借的钱,如果诉讼离婚,我能得到精神赔偿吗?那辆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
律师先生您们好!我们农村盖房子,多有一个风俗的,当房子盖到一半,多要上梁,意思就搞迷信,我的房子也盖了一半,哪天上梁了,上完梁,过了三天,有一个工人在2米高的平台掉下来了,哪个包工头就说我搞迷信搞的,把人掉下来,说要去法院告我,法律上有没有这个搞迷信的证据,包工头天天多这么说,把我们老爸老妈吓的要死
手机三包法第十四条说: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
我家有个哥哥贩卖制作黄色光盘,在家中搜出刻录好的黄色光盘300张,没刻的空盘200张,已售出获利3000元,依据法律会判多少年
我叫成守正男今年53岁居住济源市承留镇北勋村,是万佳食品有限公司正式职工,是80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公司搞肉类加工至2000年,因在工作中与负责人吵嘴被停职,说有工作另行安排。10年来一直在家,这10年来什么生活费,医保等什么保障都一无所有。我多次找公司解决,一直推了这10年。我好无助啊。联系电话03916891651成守正【
你好! 长乐法蕾雅专卖店转让合同如下: 一、甲方长乐法蕾雅专卖店转让乙方总价值75100元整。货点收好后乙方先付20000元定金给甲方,剩下的款项分两次还清,第一次2010年4月25日还20000元,第二次2010年5月25日将余额全部还给甲方(超过期限每10000元月息2分)。甲方退还4000元保证金给乙方。 二、余额还完以后合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