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即将推行绩效考核:个人工资拿出500元,公司拿出500元,总计1000。问题来了,部门考核标准笼统而武断,也写得很清楚:未完成一项工作扣5分,一周未完成3项扣20分。一月低于70分,当月绩效为零。一年内三次考核为0,视为自动离职。上级主管的认可才算通过,即全凭她个人主观说了算。没有任何客观的评判标准或其他考核内容。 我们是设计部门,支持全公司的视觉工作,内容琐碎繁重,而且设计好不好很难有客观评判标准。试行这一月,工作加班加点忙不完,赶进度就有可能兼顾不到设计质量,一样要被扣分,每人都被扣。 公司10月底拿出文件要我们签字,除了绩效考核表还附上劳动变更合同,有一条公司有权根据...调整员工薪酬,要求我们签字,还有一些不合法的规定(网上一搜大同小异那些)。现设计部全体拒绝签字。 请问: 1.如果还想在公司继续呆下去,是否该签此不平等条款?签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今后发生纠纷问题,例如绩效不达标算自动离职,是否员工就无法再要求赔偿? 2.如果不想呆下去,又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肯定不会主动提辞职的,但僵持不签,公司一样会降岗调薪这怎么办?
我租赁了一个超市3楼餐饮层的一个摊位做餐饮,合同时间是6个月并且我一次性交清,现在做了2个月,由于我经营有方生意比其他摊位好多了,而其他摊位生意十分冷清,公司要我换摊位(现在我的摊位地利,要换的是一个角落),说是按合同上的“市场调整我方和甲方需配合协调处理”,并且更换租赁模式把以前的按时间收租金该为按
08年4月份进入公司,签订2年期合同,现在11月份,已工作7个多月。7个月一直在集团下的房地产分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裁员,就和我说要把我调动在电子公司的一线去,叫什么品管部,基本就工人的干的活,还要倒班,和我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要逼我辞职,我认为不合理,还没答应。 请教大家这种不合理的调动符合新劳
您好!本人准备购买一套10年包租的办公房,以下是他们的《办公房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的样本,请帮我参考一下:哪些方面不合理或者有陷阱?应该怎么修改?谢谢! (说明:我在前面打“?”号的部分是本人自我感觉不合理或者有额外费用产生或有陷阱的地方。另外,因内容太长,有些常识方面我就略过) 甲方:业主 乙方:某
公司没给我签合同,半年后强迫我签不合理合同,我去劳动局投诉,公司能算我旷工,并让我赔偿其损失吗
公司没给我签合同,半年后由于我对公司的行为不满,去了劳动局投诉,要求其赔付双倍工资,公司得知后便强迫我签不合理合同,且要我写进厂日期而不是当天日期,在公司的强迫下我去了劳动局咨询,请问去劳动局咨询当天公司能算我旷工吗?公司出示假证据说损失10万,让我赔偿,我明知公司是造假,但拿不到其造假的有利证据,请
我是2008年4月22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到期,我在09年3月份的时候公司有发文因工作表现出色,调整部门从采购一部调至采购二部,职位不变,公司从09年9月份开始制定绩效考核,在11月份考核分数时我发现不合理不公开,在拒绝绩效考核表上签暑确认,公司强制执行,而且公司在考核时具体考核分数也未公开,昨
已经工作10月有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待遇不合理,想要辞职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从2009年9月至今,有10个多月了 1.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做两个甚至三个岗位的工作,却只领到一份报酬, 没拿到公司曾口头承诺的补贴。 2.从2010年2月至6月还是做两个岗位的工作,由于工作量不断增大,而没得到相应报酬,在这期间多次向公司要求给予合理的补贴,都被拒绝了. 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已
下个月合同就到期了,公司给了一份新合同: 目前:2年期合同2010年9月1日到期公司提出: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ABC工程项目,任务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曾经签署过劳动合同,但本合同系双方就前一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重新签署的合同,本合同不视为前一合同到期后的续签。 2年前月的的基础工资:1500元/月新合同提出降薪
你好:我在一家上海的外企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我从07年加入这个公司当时是一名店长,后升职做到销售经理,工作区域一直在山东青岛,偶时全国出差。但青岛我司并没有设办事处,所以以家为办公地点。我在12年9月份新签属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的工作地点改为中国,同时注明:甲方根据经营和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