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原单位认定工龄.单位把我档案弄丢.使我无法认定工龄.使我到年龄不能退休.造成损失能赔偿吗?谢谢!
我是一名企业工,现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因单位把我工资档案弄丢整整一年,85,86年有档案,87年丢失.社保局认为我中断了服务合同,我的工龄只从88年计算,单位计算都是从85年始的.请问我丢失的工龄该怎么办?单位能补偿吗?
我于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岗,又于同年五月二十五返聘到原单位,就今年五月二十五日已是十年了,在单位十年里没和单位终止合同期间,单位把我们挂在其他单位和其他单位签合同,这十年我们算连续合同吗?
我的档案05年7月从学校返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我办理了手续,但是当时没有要我缴费,是免费存放2年,期间我在私人的小公司打零工,但是没有买社保什么的,也没有什么证据,后来我在06年8月考上了事业单位,我的工龄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原为企业全民合同制工人,后来停薪留职就读,毕业分配从事教育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就不能认定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工龄? 请问有哪些法律文件可以作为认定的依据?
关于以前后工作单位性质不同为由,不给认定在原工作单位工龄的疑问
原为企业的全民合同制工人,后来停薪留职就读,毕业后分配从事教育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就可以不给予认定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工龄了吗?
本人待业青年83年按排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所属劳服公司工作91年该企业在下坡的情况下工作得不到保障招到邮电局工作为计划内临时工(当时仍与劳服公司保持劳动关系)二年后在邮电局转为正式职工后通过单位正式调动手续按国家文件规定工龄连续计算想不到退休时无法认定劳服公司工龄原因是单位把本人的调动证明放在档案袋中整整
本人以前在浙江省大学附属医院工作,工作了八年,以前单位一直认定本人是事业编制内人员,在离职时单位也给本人出示了本人是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但经省政府相关部门鉴定本人不是事业编制内人员,本单位出示的证明属单方行为,不予认同。在浙江省内省级单位所属事业编制人员是不用缴纳养老金,但编制外人员根据浙江省社保厅20
那我十五年的工龄可以要求单位写入档案吗?还有这些年的公积金可以补交吗?超时加班的钱可以要吗?
我工作十五年的工龄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吗?还有这些年的公积金可以补交吗?超时加班的钱可以要吗?
09年毕业工作一年后,10年需要填写“学校毕业生转正审批表”以入档案作为工龄的计算。当时还在那个单位工作,那个单位给出意见“工作表现好,同意按时转正”并且盖了单位公章。现在人社局说 该审批表填写有不符合规范之处,要求我重新填写,再叫原来的单位重新盖章。而我填写好,去找以前单位的负责人盖章,单位却以我已经
1995年之前的临时工转招为合同工后,95年之前的养老保险单位不给补缴,也不认定工龄,该怎么办
本人1987年-1993年在联通公司做临时工(当时不叫联通公司,而叫邮电局),1993年转为合同工,至2012年1月退休。1987年至2012年,期间公司经历几次变革整合(邮电局,中国网通,再到中国联通),但工作不曾中断,一直在公司任职。 现在退休了才知道,公司从95年开始给交的养老保险,95年之前的,根据《关于企业原临时性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