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旦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双方就已经默认拥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再视作无合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也明确,只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期间,需要支付两倍工资。 因此,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超过一年后,即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即不享受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了,但对用人单位来说,也不能随意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否则就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补偿金的责任。请问律师这个问题劳动法成立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已满四个月的仍不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我从2010年10月中旬进入公司上班,因为一直借调在外,与公司甚少联系。一直工作到今天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五险一金。现在借调在的那家已经没有事情需要我们做了,要我回公司。可是,公司领导似乎并没有要我们回公司的意思。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可以要求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2倍
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赔偿金,二者在同一案中,能否并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确定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确定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想问的是:1.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要不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2.若单位仍继续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3.若我可以继续主张双倍工资,那么我可以主张双倍
请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请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在满一年的当日至满一个月后还未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能视为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么?劳动合同只有订立书面的劳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二倍工资是第二个月开始结算的吗
劳动法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面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面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二倍工资的时间怎么算?我理解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