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足额经济赔偿
今年2月份进入东莞某港资公司,按照与公司签定的合同约定底薪为1800元,每月固定补贴2050元,共计月薪为3850元,但是合同上只约定了1800元/月的底薪,而每个月2050元的补贴并没有约定。 近日公司称目前现状不佳需要裁员将我辞退,并赔偿一个月的底薪(1800元)给我,我表示不能接受,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协议书上签字。 1、公司对我的经济赔偿基数应该是按3850元来计算,而并非仅仅是合同上约定的底薪1800!公司需要按工作年限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3850元! 2、我的性质不属于“公司裁员”,应属于“无过失辞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本人,那么他们是需要向我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3850元! 3、如果赔偿基数是3850元而不是合同上约定的底薪1800元,并且他们也没提前三十日通知我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均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需要支付双倍赔偿! 另外,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上的公司与本人实际工作的公司不一致,但是这两家公司都是同一个老板开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不知道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合同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1年,合同未到期[合同为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有无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作参考依据? 请指教!! 谢谢
我与公司是08年8月份签定的2年劳动合同,从事分公司物流主管这一块(但后期因为公司裁员,我又兼了一部分出纳和人事的工作),但09年1月初,分公司市场被公司放弃,于是公司在09年1月份末分公司一切善后事情即将处理完全后便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之前公司还一再信誓旦旦的说给我调任总部(总部和分工司不在同一个城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该名员工08年10月27日入职我公司,09年11月30日公司准备单方面提出与该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她的工资架构是:900元底薪+100元通信补贴+1200绩效奖金(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如果这名员工工作到明年2月,公司还会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春节福利金。 请问:如果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是否合理?赔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劳动合同并未到期,公司搬迁,劳动合同法中可有规定,是否给予赔偿?
劳动合同并未到期,公司市内搬迁,劳动合同法中可有规定,是否给予赔偿?可有强制性
劳动合同并未到期,公司搬迁,劳动合同法中可有规定,是否给予赔偿?
劳动合同并未到期,公司市内搬迁,劳动合同法中可有规定,是否给予赔偿?可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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