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玉树地震,公司以公司个人的名义捐款10来万,从厂部员工这里捐款就达3万多,这3万多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并未征求员工意见,很多员工是工厂一线的工人,有些真的很贫穷,公司捐款却从他们每人身上扣掉100元,然后在发工资时才打一份通知告知大家,大家都做善事了,我不知道这合不合法,连最起码的尊重做不到,更不要提员工的福利待遇了,法定假期不放假不说也没有加班工资……福利待遇不爽快,一提到公司撑面子的事,公司就爽快了!请各位帮帮忙,这是否触犯了法律?
我是在酒店做收银的 走前我经手的一个顾客有个帐没结清 按理顾客不结 应是我去节的 我有酒店的代金券和会员卡 可是公司未给我说就私自从我工资里扣除了这些钱 还有一个跑单我都不知道也从我工资里扣除了 请问公司是或违反了劳务法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解除合同,又消极怠工,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并执行培训协议(上岗前已培训,单位支付费用,并约定了培训协议)?
我在2008年5月15日,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就一直没有再签合同,一直工作到现在,目前我有份新的工作我想离职,2011年4月25日与单位协商半个月完成交接,但是2011年5月4日开出离职证明时.但单位却以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工作交接时间不足一个月,为理由扣除了我4月份得工资。单位这么做是不是违法行为,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商场营业员,我们柜台有3位员工,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按提成制算的,没有底薪。当时,有一位员工因病住院,不能上班,但依照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继续补发这位员工五百多块钱,直到合同期满为止。但是公司却从我们的提成工资中抽取共500多块钱给那位生病的员工,我们真是冤枉啊。请问这样合法吗? 还有,
自离后,公司扣除员工上个月及自离当月所有工资,不予发放,合理吗?
因家中有急事,离职时未能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只是提前三天,第一天与直接主管报告情况,第二天按照直接主管的意见,交接所有工作内容(此点我的主管及同事都可以证明且有相关交接邮件),第三天从人事取来辞职申请单填写,因人事不同意,故辞职申请单无法签核完,从而未走正常流程辞职,自行离开公司回家,回到家后得知
我公司于去年10月份,内部架构调整导致我们行政部行政专员必须转岗,转为业务代表,但公司擅自给我们下调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因违纪被公司解雇,公司还要扣除工资的20%作为处罚,这样合法吗?
本人在一个连锁超市工作,去年11月份入职,今年2月份转正,7月末公司告诉我被开除了,原因是本应下午13:30分上班在监控录像上看到我15点多进入办公区,以盗用工作时间和不诚实行为作为违反公司制度的理由将本人直接口头解雇,并让我签署违纪处罚单扣除当月工资的20%,声称若不签可以到时领不到工资,还让我签自动离职单,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