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煤矿上班一年多,工作积极,服从管理,突然一天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说叫我结工资不用上班了,请问我该如何提出赔偿。
我是2008年3月被公司从人才网上搜索到的,后来先后经过4次面试于3月17日由集团公司下发调令到下属单位任生产厂长,试用期月薪4000元/月。两个月后,集团公司财务部人员告诉我:试用期结束,我被聘为公司正式员工,遵照公司内部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薪酬体系,工资分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在当月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的30%)1
05年12月进入单位,3年未签定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开,可以申请仲裁多少赔偿金? 问题补充: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索赔吗?假设我现在每月3000元的应发工资,依法可以索赔多少呢?谢谢此外,公司设定1200为基本工资,是以该数字为准,还是以3000元的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呢. 谢谢专家,那我能不能以未签定劳动合
08年7月入职!没签劳动合同,没交过社保!现公司无故辞退!应该如何索赔?
请问这样索赔有没有问题,还会不会少别的索赔呢?公司是口头辞退的,对仲裁没影响吧? 工作时间是08年7月1日到09年8月17日 仲裁请求: 1: 请求裁决被诉人补偿申诉人超出一个月未及时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116元(2400*12+77.4*17=30116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代通知金2400元。 3:请求裁
我从2007年3月开始在武汉的一家杂志社工作,2008年10月才开始给我买社保。今年2月老板知道我准备考事业单位,假惺惺的对我说要我放完过年的假再休息一个月专心准备考试,我坚持要上班,保证利用业余时间复习,他坚决的说要我考完试再去。等我去的时候他又说已经没位子了,要我自谋生路。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获得哪
从2006年6月进入某公司工作,一直都在同一品牌专柜当营业员,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4年多。2010年7月份换新老板接管,我又变成试用期三个月,8月底该公司在无正当理由,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提前5天通知被无故辞退,请问我如何维权?
我自07年7月进老侯食品公司工作至10年10月被辞退,其间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社保都是我个人交纳的,现在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吗,赔偿的年限可以是从08年1 月日至10年10月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三年,一开始公司就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如果我离职或被辞退,是否可以拿到赔偿,怎么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