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08年7月入职!没签劳动合同,没交过社保!现公司无故辞退!应该如何索赔?
08年7月入职!没签劳动合同,没交过社保!现公司无故辞退!应该如何索赔? 请问这样索赔有没有问题,还会不会少别的索赔呢?公司是口头辞退的,对仲裁没影响吧?
工作时间是08年7月1日到09年8月17日
仲裁请求:
1: 请求裁决被诉人补偿申诉人超出一个月未及时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116元(2400*12+77.4*17=30116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代通知金240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拖欠的2009年8月1日至17日工资1316元。
4: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工作满一年零2个月的经济补偿3600元。
5:补缴自申诉人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和被诉人原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被诉人于2008年7月出来创业,申诉人应邀从原本公司跳槽,2008年7月1日到被诉人公司上班,要求自带摩托车,由于是一起从同一家公司出来的,所以无试用期的说法,约定视当月工作情况而定月工资2300-2500元(平均2400元),负责公司安装维修各项事务。入职至今未与被诉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会保险费。
申诉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负责公司的安装维修工作,由于公司是新成立的开头非常辛苦,刚开始只有申诉人一个人,一有工作就得开摩托车100公里以上去工作,春节农历29号仍到揭阳工作。期间无任何工作失误,工作期间被诉人从来没有找申诉人谈过或说及工作存在问题。
2009年8月17日晚上,被诉人要求申诉人到公司领工资,后被被诉人无故的口头辞退了,且并未谈及工作和工资的结算问题,申诉人有找被诉人谈话,但被诉人一直回避,到公司上班也不安排工作了。由于是应邀从别的公司跳槽过来的,被辞退后压力很大,因为当初跳槽时父母有反对,事已至此,本人也只能通过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向被诉人讨回公道。
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本人认为:
公司现已严重违反劳动法第10条、第40条、第46条、第47条、第50条、第82条、第85条、第87条之规定,故提请劳动仲裁委依法裁定。维护被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汕头市龙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有关证据材料:1:工作证
2、发工资用的信封数个,上有被诉人亲手写的申请人的名字
请问这样索赔有没有问题,还会不会少别的索赔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ong26……(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09-08-22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