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父母、一女三儿,父母的父母均亡故。父母有一套二居室产权房,为夫妻共有财产,2005年危房改造时,父亲与一女一儿签订该房的处置协议,主要内容:儿子继承该房,给付女儿折价补偿款。2008年危房改造完工,房屋过户给儿子,2009年入住。 上述过程,由他们三人暗中操作,母亲及另外两个儿子完全不知情,母亲于2012年病逝。今年九月初,父亲脑梗送医院抢救,危急情况下父亲口述:上述房屋协议分配情况,及另一套房屋处置意见,及现金、存款分配事项。此时,另外两个儿子方知内情。 要求解答的是: 1、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父亲一人处分,并涉及母亲的房产份额,该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2、如该协议部分无效,即母亲房产份额,是否按法定继承,由四个子女分割。 3、该房产已过户,且事隔七年,另外两个儿子如何主张继承权?是否超过诉讼期限? 4、母亲的房产份额,是按生前1/2计算,还按去世后2/5计算?
我父母离婚后,我被判给我父亲,家中留有两套房产,现我父亲再婚,再婚其间,我阿姨有一女儿是在我家出嫁,请问,我阿姨,和她女儿是否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因我长年在外,我阿姨说,我父亲年龄大了,我和她女儿谁若照顾,家中财产便是谁的,合理吗?
我外祖父母在河北农村,他们都已去世.我母亲是他们的独生女,北京户口,她可以继承在农村的房产.但因我母亲也已经80多岁了,我可否也能继承我外祖父的家产?在那排宅基地上从从新翻盖房子,住进去?母亲百年后我能继承这个产权,使用这个宅基地?
后妈和爸爸婚前的财产占房改的33%,是爸爸 亲妈和我们4个姐妹的,爸爸和后妈结婚又房改一次占67%,请问:现在爸爸不在了,新婚姻法不是说婚前财产后妈没继承权吗?那后妈占%几?
丈夫死后其妻子与子女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她们对该宅基地没有使用权,继承权吗?
一共3处祖宅基地, 当年口头分家哥哥他要2处祖宅基地,弟弟一处祖宅基地,天有不测风云,在97年弟弟病死后其妻子女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新家,而后9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租金也是弟弟的妻子所有,弟弟的妻子把房子倒了想重新盖,可哥哥和嫂子就联合来说弟弟的房子是属于他的,
大伯和小姑有理由来平分弟弟死后用了33年的祖宅基地吗?其妻子与子女对该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妻子没有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丈夫死后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拆了重新建,其妻子没有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一共3处祖宅基地, 当年口头分家哥哥他要2处祖宅基地,弟弟一处祖宅基地,天有不测风云,在97年弟弟病死后其妻子女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新家,而后9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
父母亲早已去世 老家房子已经很破旧 我自己出资 重建并扩大了老房子,有建房合同。 最近拆迁了 妹妹回来要房子 请问她有继承权吗 我们的户口都不在老家
把丈夫死后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拆了重新建房,其妻子子女就失去了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丈夫死后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拆了重新建房,其妻子与子女就失去了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一共3处祖宅基地, 1980年口头分家哥哥他要2处祖宅基地,弟弟一处祖宅基地,天有不测风云,在97年弟弟病死后其妻子女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新家,而后9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