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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丈夫死后其妻子与子女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她们对该宅基地没有使用权,继承权吗?

丈夫死后其妻子与子女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她们对该宅基地没有使用权,继承权吗? 一共3处祖宅基地, 当年口头分家哥哥他要2处祖宅基地,弟弟一处祖宅基地,天有不测风云,在97年弟弟病死后其妻子女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新家,而后9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租金也是弟弟的妻子所有,弟弟的妻子把房子倒了想重新盖,可哥哥和嫂子就联合来说弟弟的房子是属于他的,强行阻扰弟媳盖新房,让弟媳归还他,弟弟的姐姐也从外地赶回说弟弟使用的宅基地也有她的份,要求平分弟弟的宅基地把房分成3分【哥哥,姐姐,弟弟的妻子】这样无理的要求,祖宅基地没有地契,没有土地使用证,弟媳没有理由继承祖宅基地吗?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现在拆了要重新盖的宅基地弟媳没有使用权吗?
大伯和小姑有理由来平分弟弟死后的祖宅基地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yl17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1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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