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是一个半月,之后签了转正合同 试用期5000 转正7000
前2个月 还是按试用期工资走。
转正后 也就是第三个月 月底,我申请了离职,部门主管 和人事也都同意了,公司以每个月15号发工资为由 说转正这个月等到下个月发,我一直以为第三个月 会发的转正工资,但是到了发工资日期,公司告诉我说 第三个月转正工资 因为领导没签字(没有走完手续) 所以在财务那不生效 所以还是按试用期工资发,但我转正合同是了签了的,只是合同在公司那,离职证明也在公司那,部门和人事应该都签了字 有没有盖章就不知道。
我这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第三月是转正的 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还有我的劳动合同 包括离职证明 都在公司那的话 我能通过别的什么方式证明我跟公司的劳务关系么
公司不给通过转正的理由是说我 离职 前 没有提前一个月给公司打招呼
我是离职前一星期向公司离职的 人事和部门主管都同意离职了 等到我人走了后 公司老总 才以这个理由 说不给发转正工资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公司不同意,要求做一星期,否则没工资,合理吗?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公司不同意,要求做一星期,否则没工资,合理吗?我可以找劳动保障局投诉并拿回自己的工资吗
我在这家公司上了将近一个月的班(试用期一个月),在15号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招人顶替我的职位了,加上我对这家公司也很失望,刚好经理问我适不适应这份工作,我就说不适应,他就让我写了辞职报告。但是一直不让我走,说等他们招到人为止。过了几天,我试用期快到了,就去问老板是转正还是怎么着,他们就马上把我的电脑锁上
我2010年7月22日进入公司,未签订合同,公司说好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过后签订合同,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但试用期间,发现公司内部规则非常乱,员工每天都是混混沌沌过日子,所以我在2010年9月8号提出离职,工作1个半月多。离职时人事的说工资要等到11月底发,并且不肯开具任何证明,我怕到时候拿不到工资,毕竟要过
我还在试用期,打算9月19日离职,今天口头及邮件向上级提出离职,公司说要是离职就扣掉我这半个月的工资 我听说需要提前三天才合法,我这样算提前三天吗?
试用期离职,公司根据承诺书扣除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学徒费,合理吗?
有签劳动合同,又签了一份承诺书,里面提到工作不到三年就要扣除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学徒费,并且收回公司福利,比如食堂饭钱之类的。 每天工作10个小时,一个月休假两天,国庆休息2天,中秋1天。没有加班费,这样可以赢得劳动仲裁吗? 没有接受过任何公司培训
试用期满,老板未按试用合同按时转正,然后离职时没有按照试用期合同约定离职,老板扣发20天工资是否合法
我8月底入职,签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从8月26号至9月30号。十月份后老板并未按照试用合同转正,之后我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离职。现在情况是10月份有20天工资未发,请问这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如何讨回欠薪。
我与20120501上班试用,上班试用期的工资为2500,部门主管口头说的,上班不打卡,到20120515转正,上班开始打卡,也还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到了23号我因个人原因离职,办好了所有的离职手续,叫我下个月6月25号来结5月分的工资,可是到了6月25号公司说只结的到转正的工资,也就是说5月15号以前的就不给你结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今年1月份离职的,当时快要过年了,我去总部办离职手续,公司说我们主管已经提前回家过年了,让我先办好离职手续,来年再发工资,但是这都已经9月份了,每次联系主管,主管都说的当时财务情况未结清,过年回来多了钱,要等结清才给发,但是都半年了哦!而且问题是入职的协议两份一直都保存在公司总部,没有拿回,请问这
我们公司编制了一个规定:1、所有录用员工,做满一星期后,如本人提出离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擅自离职,公司将加重扣除培训费和违约费,以一个月工资金额为计数单位(扣除一个月工资为培训费和违约费)2、员工矿工3天,属于自动离职。按照规定扣除一个月工资。 请问律师这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