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我大学毕业,进入青岛某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合同中有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条款。
2007年3月的时候这个企业并购了南方某企业,企业重组,于是我又来到南方工作,但是来到南方之后公司就单方面为我们停交了公积金,公司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如果你们想交公积金的话,也可以,但是原本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必须由个人缴纳,从工资中扣除。当时我没有同意,公司就停止给我交公积金了,工资条里面公积金部分(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也都是零,这些电子版的工资条一直在我信箱里面保存着。
在青岛,是强制公积金制度,而在南方的这个城市,并没有强制的公积金制度。公司在重组更名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和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而现在新的劳动法实施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在辞职的时候向公司索要这部门公积金?如果可以的话,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什么样的证据呢?根据劳动法的那些条款进行索要?
有好多人说,像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个人的力量很难和企业去斗,我总觉得虽然顺德不是强制公积金制度,但是按照合同中的条款,公司不应该给我们停交公积金。我现在想辞职,但是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回来这部分钱。
我由于上一家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而离开公司,并且索要回了7各月拖欠我的工资,当时并不了解还有公积金和保险可以要回,所以我当时就和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硅谷动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建国门南大街乙一号金龙大厦4号楼5层 乙方: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现就终止劳动关系的相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提出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离职并索要双倍工资赔偿?
进工厂半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随时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双倍工资的赔偿? 因为对公司的工作调动不满觉得不被尊重,本来是做跟单,但后被安排做仓管,入职时没有填写入职资料,虽说是做跟单,但没有书面的证明,似乎职位并不确定.因为本人当时的经济情况对厂里的安排默默接受了,但是因为做仓管要常搬货,
我在余姚嘉诚电器有限公司修模具,做了有9个月多一点,公司要承包,单方解除我的老动关系,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要补偿费。
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在职期间公司没和她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她?
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在职期间公司没和她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她?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一年,期间分三年签一次劳动合同,2011年1月1日我又跟公司重新签了合同,4月份公司下了通知把我分流到其它区的部门,如果我不去就算自动离职.而我不想去,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公司克扣工人的加班费,工人合同到期,工人不与公司续签合同,在离职时是否可以要公司给经济赔偿
公司克扣工人的加班费,工人合同到期,工人不与公司续签合同,在离职时是否可以要公司给经济赔偿
我是一名独资公司管理员,我现在已经向公司提交了辞呈,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取以前的加班费,我在公司是固定工资(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每天工作8小时,但是我们公司经常加班)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要以前的加班费。
我在一家化工厂上班,在研发部担任磨工(磨床操作),因公司原因,研发部解散了,我对厂方安排不满(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加长,工作内容改变),厂方不予辞退,要求我辞职。 现在我已经办理了辞职手续。是否可以要就厂方给予赔偿。 要求赔偿,我应该那些手续,或者那些文件或证据。 找那些政府部门办理。
我在一家化工厂工作。因厂方原因,解散了我所在部门,人员分流。我不满意公司安排(工作内容改变,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改变),厂方不予辞退,要求我自己辞职。 现在我已经办理的辞职手续,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厂方赔偿。 我需要什么文件,应该去那些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