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本人在吉林市江南购置新建住房,开发商于2011年5月1日办理入住,本人因某种原因于2012年5月7日才办理入住,今天(2012年9月16日)前去热力公司办理供热手续时,被告知拖欠2011年供热费。本人没有办理入住,怎么能说托欠供热费呢,请好心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我家住在27楼,今年来暖气以后,我家客厅房顶出现漏水,现在怀疑是28楼管道间以及入户的暖气管线漏水,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谁负责?已经过了两个采暖期。
我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我家里温度一直是16、17度,有点冷,找维修部门多次无人来查,后到供热大厅沟通,负责人说他们给的温度非常高,是因为我们楼里管道太细和堵塞造成的,所以接收不到,他们也是今年刚接手,现在修不了,费用也要全交。如果想修就得等明年居民都同意的话,每家交个两、三千,他无还要出一部分钱才能换
我是河北廊坊的居民,我们原来一直没有供热。我是河北廊坊的居民,我们原来一直没有供热昨天去交费。供热公司要求我们最低交三个月的供热费。供热公司要求我们最低交三个月的供热费我该怎么办?
我家是高层,开发商把供热的泵房设在了我家一楼的楼下,也就是-1层的车库,位置正好在我家住的楼下,整个单元到8楼都可以听到加热用的泵的声音,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归供热公司管,找供热公司说归开发商管,互相推托.我们楼里有几户因为他的噪声太大没交供热费,现在他们来收费还要收我们的迟纳金,请问我怎么样能维护我的权益.另外我需
尊敬的律师: 我每年都提前缴纳供热费,11年时我忘记缴纳11-12年度冬季供热费,12年2月份收到供热费催缴单收了200多元滞纳金。 供水、供电都采取了IC卡预付制,欠缴费立即停止服务,比较合理。 供热没有采取此种方式,而且在11月15日提供供热服务后发现用户没有缴纳供热费也没有采取告知义务。 像信用卡的账单
我是牡丹江市供热用户,于2010年报停供热,二发电供热公司收取余热费用。在此之后我一直未恢复供热,但是2011年二发电供热公司要收取全额供热费,我未交纳,二发电供热公司声称我欠2011年全额供热费,并收取违约金。 我想咨询,这样收费合理么?我怎么才能保护我的权益,通过什么方式?
我是绥化市百兴家园居民,,是新房没有住所以在去年办理了停止供暖.当时具体情况是需要邻居签字同意就是我停止供暖,他们热电公司规定是得签字同意,但是当时是只有个口头得协议,邻居同意我停止供暖,然后热电公司就来人给我停止供暖了,...今年我去热电准备开气告诉我说欠了一千八百圆得取暖费,,说是当时关了以后邻居又不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