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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问题

供热问题 律师好,本人在吉林市江南购置新建住房,开发商于2011年5月1日办理入住,本人因某种原因于2012年5月7日才办理入住,今天(2012年9月16日)前去热力公司办理供热手续时,被告知拖欠2011年供热费。本人没有办理入住,怎么能说托欠供热费呢,请好心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腾飞fei(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2-09-16 18: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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