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09年我与被借款方借人民币24000元,后在其公司工作一年,无领其一分钱薪水,按照当时我的薪水是1300/月,一年就是16600元,之后他要求我写下一份21000的欠条,证明我还欠他钱,但是当时我已为其工作一年,按照薪水偿还我也应该只欠他7400元,所以我拒绝签字,但是他威胁我如不写下此欠条不让我打电话,不让我出门,我被逼写下了21000元的欠条,请问,这份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是2006年协议离的婚,离婚后所有财产归了男方,男方只是打了个欠条,是2008年12月31日前还清,可现在他仍然说无钱还,两年期间他把以前的所有共同财产都已变卖,我想知道我是否还能凭借欠条通过法律讨回属于我的钱
现在一个化肥老板拿着一张有明显更改痕迹的欠条,让我还赊欠的化肥钱,但是那个欠条是我07年写的,现在被他改成09年,只改了一个数字,现在他起诉我了,我已收到传票,请问申请鉴定应有谁提出?做笔迹鉴定能否鉴定清楚事实,签定费用该由谁预付? 当时的明细记账还有我写欠条的所有事情都是我跟化肥老板的亲妹夫两人
我借给别人24万元钱,之前没有打欠条,事后大约一年我让他补了张欠条,欠条内容写得很明确,包括原因,人,时间,利息,还承诺如果2010年1月1号未还钱就把他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给我的一位家人,这张欠条是用手工写的,签上了名字,还按了手印,但是不是很清晰,结果由于疏忽,欠条不小心丢了,现在我手里还有一张当时打印出
请律师帮我看看我这样写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 条 我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 与XXX身份证号xxxxxxxx协议离婚,现协商给予XXX经济补偿人民币30万元整,因我提议离婚协议书中只写入经济补偿人民币20万元整,剩余人民币10万元整,以此欠条为证,于2013年12月份一次性付清人民币10万元整。 见证人
公司不发工资,去劳动局反应情况时候,接待人员只是用了张草纸写写划划,给公司老板打了个电话,也没有正式记录,然后公司老板的一个朋友(在警队上班),让我们回去和老板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公司老板要求:1:让员工帮他买的纽崔莱保健品全款退货,并强迫写下欠条;2:员工打印有纽崔莱兼职名片,联系地址写的是公司办公
前年有个欠债的人,他在沈阳欠了我家钱,也欠了其他人的钱;现在知道他去通辽了,于是我们千里迢迢把他逮到,让他在沈阳公证处重新立下欠条字据。因为此人已经把财产转移,现在只能寄予欠他工程款的某教育局把钱给他,我们就希望他那笔钱能下来,通过相关法院执行厅把教育局给他的钱直接扣下给我们!因为他这人就想远走高飞
事情是这样的,09年我与被借款方借人民币24000元,后在其公司工作一年,无领其一分钱薪水,按照当时我的薪水是1300/月,一年就是16600元,之后他要求我写下一份21000的欠条,证明我还欠他钱,但是当时我已为其工作一年,按照薪水偿还我也应该只欠他7400元,所以我拒绝签字,但是他威胁我如不写下此欠条不让我打电话,不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