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在被胁迫下写下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被胁迫下写下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事情是这样的,09年我与被借款方借人民币24000元,后在其公司工作一年,无领其一分钱薪水,按照当时我的薪水是1300/月,一年就是16600元,之后他要求我写下一份21000的欠条,证明我还欠他钱,但是当时我已为其工作一年,按照薪水偿还我也应该只欠他7400元,所以我拒绝签字,但是他威胁我如不写下此欠条不让我打电话,不让我出门,我被逼写下了21000元的欠条,请问,这份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ju……(广东)
提问时间:2012-09-05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