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甲方租赁一店铺经营,后来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到期前一年半时间的时候因为家中有事将店铺转给乙方。甲方当时租赁这个店铺时就付了四万的转让费,装修花了九千。所以在将店铺转与乙方时收取了四万五的转让费。因为甲乙双方属于熟人,而且鉴于当时周围店铺租金上涨幅度较大,房东明确告知了如果甲方要转租的话,新来租客的租金会大幅上涨。所以甲乙双方协商,为了避免房租上涨,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为本店铺本来就是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现在甲方撤资,乙方付款与甲方。后续店铺的经营权与其他所有权全权归乙方做主。一年多之后,乙方不想继续经营,房租也要上涨(店铺房租是一年一定,每年都会上涨一些的),现在要求甲方退还当时的转让费并将甲方告上法庭。 甲方只有一个写给乙方的撤资协议(就是上面说的乙方将甲方的钱付清,店铺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那个协议),其他没有任何相关东西了。乙方手上也是只有这个协议。当时店铺甲方签订租赁期限是三年。 请问,这种情况,甲方该付钱给乙方吗?如果乙方告甲方上法庭,该如何应诉?
我想请教一个店铺租赁的纠纷问题:1·我们租店签的合同从每月的1号开始计租,5号前不交店租就当违约,房东没收两个月的押金,请问这合理吗?我们以前签的合同都是5号前交租,超过规定时间20天内交租,就要收滞纳金,超过20天仍未交才当违约的。2·合同规定:租金不包括管理费等其他杂费,管理费我们应该交去管理处,但两个
你好,我想咨询您一下有关合同的问题,占用您一点宝贵时间。我开了一家服装店,店面是租的,是房东租的市场里的,再租给我们,因为上一家店主和他签的合同没到期,我就和上一家店主签的合同,甲方是上一家店主,我是乙方,我付转让费和租金给甲,租赁日期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27日。而甲和房东的合同到期时间是2009年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3年,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可以按当时的物价和周围门市租金涨跌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三:租金和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8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现金
律师好,我数月前租了一间店铺,签了一年,付了半年房租,没想到那个不是房东而是二房东,后来我想转让掉,找了下家,二房东却不肯(合同上没有约定能否转让),还破坏我的墙体强行进入店内,把我的店面堵起来了,如果上庭我有目击证人证明他堵店。我现已将钱款退还下家,不转让了,但是二房东拒不退还我的房租,我先前的转
本人转让下了一个店铺,但是现在遇到的问题很多:1、转下后才知道店铺属于旧城改造范围,很快就要拆了(咨询过房产局说是明年),而上任承租者没有告诉我们这个事实。2、发现和上任承租者签的合同也有些问题,房子是公房(房产局的),当时只是和上任承租者签下的合同,房产局没有在场,上任承租者说他是有权转让的,当时没
我和一个朋友在南昌市洪雁摩托厂租用了一个原不是店面的仓库,然后我们自行彻墙,开店门、装门,接水、通电,分成两家,现已经有8年了,但从去年开始,因厂管理变故,就没有跟我们签协议了,现在新接管的公司要求我们其中一家要搬出,空出一间来租给厂里的职工,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租赁期限为一年,按半年付款。并提前一个月付下半年款,若到期未付款出租方有权将店铺收回。在未到期的情况下,签定协议后出租方又不想出租了,要求最多可出租到交款的半年期限。问这样做合法吗?承租方有权要求租赁到签定的一整年吗?
我在松江区易买得超市租了店铺,是和二房东签的合同,请问我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现在不想开店了,房东不肯把房租推给我,我交了4个月房租和2个月押金
我和菜市场签约租赁的房子还没到期,几个月都是亏损,现在坐不下去了,我找到下家了,想转让掉,可是菜市场不同意,就说让我等到10月底房租到期还给他就是了,我难道就只能这样呆呆的等下去吗?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吗?
您好我是商场的铺主,现在铺子那个老板有借贷纠纷,法院已经冻结这个铺子,下了通知书要求我们停止交租给那个老板,但是现在我们还在营业,那个老板要我们交租给他不交就要清场,不给做了,押金也不退还了,现在暂时和我们签订了一个2个月的新合同,现在我想问这样做合法吗?现在那个老板和法院在打官司,如果到时法院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