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店铺租赁合同纠纷
店铺租赁合同纠纷 我想请教一个店铺租赁的纠纷问题:1·我们租店签的合同从每月的1号开始计租,5号前不交店租就当违约,房东没收两个月的押金,请问这合理吗?我们以前签的合同都是5号前交租,超过规定时间20天内交租,就要收滞纳金,超过20天仍未交才当违约的。2·合同规定:租金不包括管理费等其他杂费,管理费我们应该交去管理处,但两个月前出租方要求我们直接将管理费交给他,他说管理处欠他们的钱,管理费可以从那里扣除,但他提供不了管理处的发票给我,请问我可以拒交吗?3·由于和出租方发生太多矛盾,加上生意也不好,我想提前退租,请问这样按合同规定,出租方是否能没收我两个月押金?另外若我违约,房东已没收我两个月押金那之前的两个月管理费我是否还需要交清才能搬走?
问题补充:店铺是我和房东女儿签的,当时我和房东通过电话,他说若我觉得店铺不好,就算我做几个月也可以退押金给我,但合同不是那么签的,而且口说无凭,也无其他人证,我可以随时退租并要回押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myhxm(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8-12-31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