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侵犯人身权利,同时违犯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几项规定。请教:1、其被拘留的天数是取其中单项最多的天数还是几项累加?2、其被罚款数额是否几项累加?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公民超过24小时的,检察机关就可立案查处。具有暴力、侮辱行为及重伤、死亡后果等情节,不受24小时时间限制.
我厂子领导的父亲抓着我要我离开厂子,被别人拉开了,我可不可以告他侵犯人身权利
我厂子领导的父亲抓着我要我离开厂子,被别人拉开了,我可不可以告他侵犯人身权利
我在2008年5月底,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中从电缆桥架上掉下来,当时还没签合同,公司为方便进行医疗保险没通知我本人用别人的社保卡顶替!医院病历医疗各方面都不是我本人名字!住院期间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报销,在家休息也有基本工资,两年后回来继续进行工作,已经过了工伤鉴定期,而且也不能进行工伤鉴定,我想问一下?这是否
我是一名低保员 是掌握低保户第一手资料的责任人 我乡这次新审批7户低保户 他们的一切家庭情况我都不知的情况下 领导就把我的名字签上 去局审批 这算不算侵犯人身权利 如果算 在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替我签名的人应受什么惩罚
我的朋友是一名超市工作人员,下午在员工通道经过时,看到一超市促销员与一名不相识人员(男争吵,朋友上前制止,并说一句有什么事情回家再说,不要在这吵吵,随即被这个男的殴打,导治头部青肿,身上脸部肚子多处被打,超市播打110电话,后将这名男子控制,我朋友住院。请问:这名男子是否违反治安法第23条,26条,43条之
刘某整体租了一个50平的门市(4万) 我2月份我和刘某签合同租了这个门市内的12平一年(1.5万) 七月份刘某把整个房屋转给了聂某(6.8万带她自己一万左右的货一年的房租)我仍然和原来一样经营 但是并没有告诉我是整体租的 只和我说他把屋子部分转了出去 我想知道这样他有没有侵犯我的权利?是否应该把我的12平剩下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