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教一下这算不是是一种侵犯个人人身权利
请教一下这算不是是一种侵犯个人人身权利 我在2008年5月底,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中从电缆桥架上掉下来,当时还没签合同,公司为方便进行医疗保险没通知我本人用别人的社保卡顶替!医院病历医疗各方面都不是我本人名字!住院期间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报销,在家休息也有基本工资,两年后回来继续进行工作,已经过了工伤鉴定期,而且也不能进行工伤鉴定,我想问一下?这是否是侵害了个人的人身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5416……(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12-24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