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权利有哪些?
1、属于侵犯人身权。《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2、可以追究对方行政违法的行政责任;还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人身权,要求改正、赔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