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2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2007.2--2009.12)2008.12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裁员,但我又没离开公司,继续在那上班。2009.12月公司宣布破产,通知我下岗,却要我补签2009年的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以争取哪些合法权益?
公司有几名员工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尊敬的杜律师、周律师,谢谢指点,我看过一个案例,从2007年1月1日续订的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是2003年),续订期3年,至2009年12月31日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赔偿期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因为
我公司有43名员工,劳动关系比较复杂,公司成立于2003年,有的员工从公司成立起就进入公司,劳动合同经过三次续订; 有在员工劳动合同经过两次续订; 有的员工中途进入公司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均未到期。现公司长期亏损,准备停业,打算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产生异议,补偿期限按最后一次续订合
劳动纠纷,我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可以,得到补偿的机会有多大?
本人于08年开始就职于一家日本企业的办事处,08年年底这家公司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开了一间工厂,并正式成立了现地法人公司,但是由于公司主要人员都居住在市区(我住在长宁区),为了便于上下班,公司买了车作为班车每天接送大家上下班,但是由于下班时间不固定,老板不走谁都走不了,我向公司提出了加班费的要求,但是公
本人于08年开始就职于一家日本企业的办事处,08年年底这家公司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开了一间工厂,并正式成立了现地法人公司,但是由于公司主要人员都居住在市区(我住在长宁区),为了便于上下班,公司买了车作为班车每天接送大家上下班,但是由于下班时间不固定,老板不走谁都走不了,我向公司提出了加班费的要求,但是公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我想解除劳动合同,所要经济补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年休假未耍未支付3倍工资。 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我又该怎么办?
我一亲戚在深圳某公司上班,工作了两年,未曾休息过(公司没有假期),刚开始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来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最后因为某种原因,我亲戚所在部门业务移交给另外一公司管理,原公司未对我亲戚进行安置(其它员工都安排了),最后我亲戚面试进入了接管该业务的新公司~~现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原公司进行经
如果劳动合同法也1995年实施《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不同之处以那个为主
1995年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关于【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
本人从2005年至2009年1月,每年和企业签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每次均为一年。其间上三险。2008年未车间停产,被告之放假,直到2009年4月通知到企业签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们签时只让签名,没写内容和时间。 因为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还有补偿金,直到2010年3月才听说可以要补偿金。找到市工会他们说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是2
6月8号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于本月25号给了份续签一个月的通知被我拒绝,之后又给了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大意时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请问老师 1.我是否可以要求因公司未提前一个月告之是否续签的经济补偿 2.因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给于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