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多前休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了产假工资,后公司又办理了生育津贴发放给我。现在公司以“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为由,要求我退回。 请问1.这样做是否合法? 2.公司是否在我不退还的前提下扣除我现在的工资? 3.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否已经过了时效期?
公司给了产假工资,现要求退回生育津贴,请问这样操作企业是否合法? 公司没有按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这对本人生育医疗费的报销金额是否有影响? 谢谢答复。
2011年9月13日做的引产,胎儿是29周+5天,公司给予50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没发,但是有生育险,生育险能补贴3个月的津贴,在产假期间,公司的工资不发符和法律规定么,我现在还有权讨回产假期间的工资么?
公司在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等生育基金下来,公司会在生育基金中扣除产假发放的工资,剩余的再给到我们,请问这样合理吗?
在我们公司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中明确有产假及产假工资,在已经发放到工资卡上之后,等我回到单位报销生育金,单位却从中扣除了3个月产假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在单位也存在过没有扣除产假工资的情况,请问律师这是否合理,有没有违法劳动法。 我应该如何维护权益,需要通过哪些部门帮忙处理?
我是上班族,还有一周就要分娩。听说分娩后公司就不给予发放工资了,是这样吗?那生产后我需要做哪儿些工作,该如何办理生育津贴的相关手续?公司该如何发放工资?
女职工非法二胎未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产假是否应当发放全额工资?
公司已经为女职工上保险; 女职工因为非法二胎未能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那么女职工休产假公司是否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我是哺乳期员工。现正歇产假。于今年3月份开始歇产假,本应该在7月份上班,但所在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而被经侦介入查封,不仅2月份工资没有支付给我,产假期间工资也没支付,并且于5月份断了保险(最后一个月的保险是4月份上的)现公司还在清算,请问如果我现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我的2月份工
生育津贴不足工资的公司是否应该补足? 另外,月工资现在是税前1万元,但入职时及合同注明,基本工资是40%,当时公司只说是为了避税,但每月实发是按全额发的,有公司发的邮件,邮件中写明“应发合计,收入合计,代扣税,扣款合计和实发合计”,并有转正时,公司原CEO签名的薪资证明,无盖章,现CEO已换。请问这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