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一家公司已经一年多了,因为对法律的意识不高,在这一年多公司大大小小的让我们签了很多的“安全承诺书”之类的保证书。重要的是,我们公司工作满半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二十天,我在2012年期间因有事所以2012年两次探亲假一次修完了,回单位之后,领导让我写了两个保证书,一个是保证下半年不休假如果在休假那么这次休假的其余二十天将按事假处理,还有一个是如果下半年辞职,公司将扣除我一个月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由于这是一家矿山企业,环境也不怎么样职业危害也大、企业的公里也不是很合理,所以想离职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怎么样来捍卫劳动者的权利?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在厂里工伤,拍了片子医生给的结果是轻微的左脚膝盖髌骨骨折,住院一周 然后在家休息3个月,可是公司告诉我说像我这样的不会构成伤残等级的,休息期间只给我发放基本工资1370元,但是我受伤之前的工资含加班没有低于过3000元,我想问一下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构成伤残等级,公司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
我是因为犯了错公司已经罚款作为处罚又在考勤上表明我待岗 还要我在待岗期间每天上班这样合法吗
我是因为犯了错公司已经罚款作为处罚又在考勤上表明我待岗 还要我在待岗期间每天上班这样合法吗
现在有这么一种公司,你要是捡到钱物,可以送到这个公司,然后,公司可以付给你一些报酬。然后,要是你丢失了钱物,可以到这个公司认领,如果发现了自己丢失的钱物,要想领回,需要付给这个公司一些报酬。然后这个报酬中,除了给捡拾者的报酬外,这个公司还多要一些钱财,用于自己公司的运营和盈利。 这种公司的运营,有
我现在在青岛一家电子厂上班由劳务公司进入,5月14日报名并参加学习,5月15日正式入职。进入公司前劳务公司的人员表示半年之后给投五项劳动保险。并且要求干满六个月,如果不满六个月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否则扣除未发工资的50%。工作一个月后领取工资时劳务公司人员要求我签劳动合同,我看了一下劳动合同,劳务公
公司员工共48名,在没有频临破产,经营业务也没有减少,员工也没有犯重大过错或者不能胜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辞退18名员工。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有一个朋友在毕业前找了一份工作,由于是要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于是请了4天半的假,到了这个月发工资了觉得钱不对,后来问了财务,他们说:单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天,2天(含)以上,超出一天加罚50元,二天100元,三天150元,以此类推。(例如,员工请假3天,除不予以发放请假日工资外,加罚50元)。因此我朋友要加扣150
我来公司面试的时候,面试官只是说公司实习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只是签订合同上四险,但第一个月的前五天是不给工资的,除非你坚持到三月份。然后工资是2700,每个月涨100元。正式之后就看你的个人业绩好的话会有加薪晋级的可能。然后自己就傻不愣登的来了,来后慢慢的听说来公司十几年的人都没有上保险,然后公司每三个月一
我们公司是买设备的,由于公司的技术人员比较忙,公司要我在周六周日出差去调试设备,我拒绝,领导就要主动辞职,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我现在辞职是否有权利要回我的业绩提成,领导说提成是年底才发的,中途离职一分钱都拿不到,但是合同上没有提到业绩提成这一块。
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公司有病假补贴,但是说得扣除缺勤的钱,这样合法么?
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公司有病假补贴,但是说得扣除缺勤的钱,这样合法么? 感谢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