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这样的失物招领公司,其业务,是否是合法的呢?
这样的失物招领公司,其业务,是否是合法的呢? 现在有这么一种公司,你要是捡到钱物,可以送到这个公司,然后,公司可以付给你一些报酬。然后,要是你丢失了钱物,可以到这个公司认领,如果发现了自己丢失的钱物,要想领回,需要付给这个公司一些报酬。然后这个报酬中,除了给捡拾者的报酬外,这个公司还多要一些钱财,用于自己公司的运营和盈利。
这种公司的运营,有悖于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问问像这个公司的这种业务,是否是合法的业务呢?工商局能批准这种公司业务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pig33……(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27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