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外市设立一办事处,需任命一办事处负责人,负责外市的业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等,此人也是刚招聘进来,不是百分百放心。所以办事处的章及相关证件都由总公司保管,办事处负责人仅有一份公司出具的红头文件任命书,“任命XXX为办事处负责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有什么风险吗?
就算明确好了授权,比如,“任命XXX为办事处负责人,负责XX市的业务前期洽谈,及备案、年检、市场准入的办理”等,尽量不涉及经济方面的,那此人在没有章及办事处相关证照的前提下,私下对外签合同(光签他的名字不盖章)或借款协议,有效么?[先不谈此人私刻印章的可能。]
我朋友3人在县城外面养殖了蜈蚣,哪天我没时间去看。其中我一朋友涂某叫上他另外一个朋友骑摩托车去看蜈蚣途中(另外这个朋友不是和我们一起养蜈蚣的,涂某朋友骑的自己摩托车),车滑倒在地,涂某朋友左手骨折,住院。涂某轻微擦伤。后来涂某朋友要求涂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请问涂某是否应该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
一个亲戚被大队领导喊去帮大队办事,骑摩托车去的,路上骑摩托出事,把自己头部摔成了重伤,可能成为植物人,现在医疗费已经花去10几万,请问大队该付多大的责任
一个亲戚被大队领导喊去帮大队办事,骑摩托车去的,路上骑摩托出事,把自己头部摔成了重伤,可能成为植物人,现在医疗费已经花去10几万,请问大队该付多大的责任
我一位同事(考完驾照但证还没发下来),经老板同意为公司驾车送货,途中与另一车辆相撞。维修费用9700元,保险可以报2000元,另外的7700元的费用应该由谁负责?老板要我朋友承担一半的修车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老公是在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从事计生工作,3月1日下午一辖区群众酒后去办理二孩证,按工作程序,必须经过区里审批,可是此人非要当时就拿到二孩证,怎么解释都不听,在遭到拒绝后就用办公室的开水瓶椅子等砸我老公,造成全身多处淤青并右手掌骨粉碎性骨折,后报警,此人被派出所拘留几天后现已取保候审。我老公被法医鉴定为
A帮B出门办事,回来乘坐B的未成年儿子摩托车摔成重伤谁负责?
4月22日一早,邻居桂顺国打电话给我弟弟,请帮忙到宁谷邮政所给在外省打工的桂红妹(桂顺国的侄儿)汇款,我弟弟考虑到是一家人,就答应了桂顺国的请求。由桂顺国骑他本人的摩托车载上邻居桂海和我弟弟一同从木山堡到宁谷邮政所汇款(桂顺国的小儿子桂强乘坐别人的摩托车一同去)。汇完款后,桂顺国因有其他事要办,就叫他
厂子安排外出做外服,回来时,厂子让坐了一辆搭便车,后来路途,出现车追尾,导致腿部受伤,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按法律,受害者应受到怎样赔偿??厂子应付怎样的责任??
原告因不满某企业驻外办事处的服务,提起诉讼,因办事处无独立法人地位。将某企业和 某企业驻外办事处的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请问将负责人列为被告有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