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在3月份招聘了一名员工,岗位为总经理助理,经过试用,该员工已于6月转正,转正后因为领导交办的一件事连续3次都没有按照领导的要求去办理,最终引起相关领导的不满,导致公司的拨款不能及时到位,鉴于此事影响面较大,领导在干部早会上点名批评了该员工,会后行政部长与其进行了沟通,并建议其调换岗位,该员工觉得调岗不愿接受决定离职,行政部长无奈只能提醒该员工如果真的决定离职那就按照公司的制度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辞职报告并办理交接后方可离职,沟通完毕后该员工将自己的电脑和资料交给行政专员临时保管,之后就悄悄离开公司再也杳无音讯,公司行政部长和主管行政的副总多次与其联系,但该员工不是关机就是不接电话,无奈之下,与你父母联系,希望其不要采取逃避现实的态度,应该按照制度到公司办理离职和交接手续,毕竟其岗位为总经理助理,且手上目前跟进了公司的1号项目,起初,其母亲满口答应第二天就来公司,结果公司空等一天,因为没有见到该员工,公司行政部长再次与你母亲联系,出乎意料的是其母亲言辞犀利批判了行政部长一通就把电话挂断了,无奈行政部长再次与其父亲联系,希望可以当面与该员工家长面谈,开始其父亲说下班之后联系,但是等到下班之后行政部长再次与其父亲联系,其父亲以其不在家为由直接挂断电话,再次拨打就直接挂机了,因为与其父母沟通无果,行政部长只能给该员工多次发送短信,但仍然未果,一周的联系没有任何结果,行政部长决定再次与该员工联系,结果该员工已经将原有的号码销号,其父母不在接听任何关于公司的电话,行政部长只能采取以快递的方式将关于该员工需按时到公司办理离职和交接的函按照她的身份证地址邮寄给她,但是至今也杳无音信,公司的1号项目因为她未办理交接,给公司造成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今天是公司的发薪日,该员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离职还有不足1000元的工资,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作为行政部长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给公司各交代,希望各位律师嫩给出建议和意见!!
员工旷工超过15天,已达到自离条件,但一直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问题一:员工不来办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公司才不会有风险 问题二:自离当月是否可以停止公积金及社保的参缴
如何处理离职后公司找各种理由不办理离职手续,并找各种理由不发提成
我是三个月之前口头提出离职的,公司也口头答应了我的离职请求。但是确迟迟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并且找各种理由拖欠我的提成不发。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处理?
律师老师好: 我是今年6月底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至今公司还没有把我的四金账户给停止,仍然继续在为我交四金。 以至于我无法申请失业保险。 而且当我得知此情况,和单位联系时候,她们竟然要我把已经多缴纳的四金金额退回公司,才同意给我社保缴费卡,让我自己去办理停交手续。 想请问老师,遇上这种情况我应
员工离职未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公司可以向其追究那些法律责任?
我公司有一员工,离职时未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请问我司可以向其追究那些相关的法律责任,谢谢?
我在一公司工作一年四个月,岗位是销售,今天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通知,让我办理离职手续,原因是我跟公司内部签订了一个岗位责任书,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任务。事实是,我公司所有业务员都没完成他所说的连续三个月的任务,公司的岗位职责书所制定的目标基本属于不可完成型。而且我的业绩不是最差的,应该是中上等。其他业务员
我公司员工因试用期内经常迟到,公司决定对其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口头通知),但在这一个月内其还是一再迟到,公司决定对其辞退。通知其后,但该员工不承认之前的延期通知,也不来上班了。但提出公司给予辞退补偿。请问如何处理?
未满劳动合同期限,书面申请辞职报告亦未满30天,公司未给办理辞职手续,自动离职,公司是否可以扣除员工
我与一家家具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给本人),只在公司上了三个月的班,公司只交了工伤险,其余什么也没有交,公司也未给予任何培训。我现在不想做了,公司没有同意,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我书面申请辞职未满30天,现在自动离职,公司要扣除1000元的工资,是否可以?
原本是在公司的网销部做一名客服人员的,已经1年半了,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3年的,中途,公司因为内部发展问题,要我换其他的部门,我不同意,就叫我离职了,我们这个公司是这样的 底薪是1800元,每个月有100元待发的工资扣押在那里,到了年底才会返还给我们,但是他这次叫我离职,待发的100元也不准备给我了,我也不知道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