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经济原因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上面说补偿金发放的月数按照工作年限折算月份来计算,也就是满一年补一个月,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我现在迫切想知道的是,在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前12个月工资总和是否包括今年一月份和工资一起发的年终奖金呢?还是说仅仅按照一月份的工资加上
我2005年3月至2007年11月在江苏一家电子公司上班(甲公司),后来由于我公司把我所在的事业部转包给了另一家公司(乙公司),我还在这个事业部上班,从2007年12月起都是乙公司发给我工资,但我是跟甲公司签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由于我要求提高我的劳动报酬,甲、乙两公司均不愿跟我继续签定合同。请问我现在离职是否可
2006.8月,我进入A公司,在2部任职,2008.6月份,A公司拆分成A公司和B公司,我随原来的2部一起被分配到B公司,之后,公司统一办理了A公司的离职手续,又在2008.8月重新签订了和B公司的三年期合同。现在2009.7月公司外派我到其他城市,我提出,以前就不服从外派的规定。所以,就被公司说是多次调换工作岗位不能胜任为由,辞
我丈夫88年在陕西勉县黄金公司井下采矿因工去世,当时只解决了3600元抚恤金。由于家庭困难,家有四老两小,让我顶替协议工,89年工作至2001年,公司放假至2008年公司破产,未给我们解决养老保险和工龄年钱,根据新劳动法农民工是否能得到相关的政策补偿?2001年至2008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工龄?
与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现离职,单位认为只要不付我经济补偿金,我就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双方两不找。可我在离职前就考虑到这份协议,已选择了不与协议上有冲突的工作,履行了协议,可经济补偿金怎么办?我能向原单位要求履行补偿协议吗?
公司以态度不积极看不到希望为由辞退,全本人自愿离职,但不给经济补偿金
我在公司已经4年满8个月,公司以态度不积极看不到发展的希望为由让本人自愿离职,但是不承诺给经济补偿金。 今天给我离职合同,上面写着经济补偿金 "无"。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先签字,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写着经济补偿金无,本人签字之后是不是就意味着同意不要补偿金了? 担心签字之后就没有补偿金了
西安国有企业98年破产,第一批的几十名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2002.4被解除劳动关系,发放219*12=2628元(显示领取失业保险金记录卡),请问这属于一次性经济赔偿吗?是应该按以破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况下职工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龄进行经济补偿,还是按国发[1997]10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
公司、街道劳动监察和本人调解后答应支付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我收取了双倍工资的补偿金后,我还能要求公司支付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金吗? 调解书上写着一次性赔偿,不可以追究其他经济补偿,这样还可以追究其他吗?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忘记续签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工资社保如常发放,现主动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原合同2011年9月到期后,公司忘记续签合同,劳动者又工作4个月工资社保都正常发,现劳动者主动离职,除要双倍工资外,要经济补偿金?请问他的经济补偿金依照46条哪一项,第五项行吗?很多人说主动离职不给,又有人说要给经济补偿金,给的依据要详细,怎么解释?可第五项是终止合同。 现在他继续工作,存在新的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