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到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招聘专员当初承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购买社保
我应聘到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招聘专员当初承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可我转正后公司一直也未见与我签合同购社保,我分别几次与公司领导提出这一问题,公司均以过段时间会完善,于是我在公司工作七个多月后,主动提出离职,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和赔偿吗?谢谢
你好,我于2007年3月进入同一家职业介绍所上班,我任电脑广告员(兼招聘部组长)一职,于2008年元月份回家结婚(老公是1976年的,我是1982年的),2008年7月在黄江镇医院证实怀孕(有病历本),因妊娠反应严重,请了两个病假休息,病假期间,老板曾经让高层领导找我谈话,暗示要我自动辞工,我没有同意.自2007年3月入职(我和老公在同一家职业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而且试用期过了还未签劳动合同。上次老板拿了份劳动局的合同来准备和我们签,(他拿来之前可能没看上面的条款),等他在向我们阅读的时候看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保险,他又把我们的合同全部收回去了,说他来填。这很明显是故意的。。。而且每个星期6还上班。经常加班也没加班费。 所以我想问问大家
进某个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只签半年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内没有任何合同)半年合同到期公司就不再续签,这个应该是不合法的吧。我作为员工该怎么办?
公司的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么。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三个月的,到时间不让转正,员工也没有过错的,合法吗,如何
公司的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么。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三个月的,到时间不让转正,员工也没有过错的,合法吗,如何维权??
公司未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员工购买社保,同时也不按照面试时候说三个月转正
公司未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员工购买社保,同时也不按照面试时候说三个月转正,未支付转正工资,员工怀孕7个月,现在以公司业绩不好,要求员工停薪留职,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我4月底进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已经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了
我4月底进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已经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了。但是现在我发现我怀孕了,请问公司能炒掉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