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 现在的劳动局是不是已经不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了 现在我们的工资问题应该找哪里去解决
律师好,我想知道,对于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应该按什么法律依据来追索经济补偿金?以前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25%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否依然有效?
在瓦房店打工,老板不开资,我们不干了,告到了劳动局,正在调解,是这样‘扣我们吃,住,停工的损失,以及没请假离职等,我们的工人有的还欠他的钱,说是供吃供住,到现在就变了,这可咋办。
我主要是想知道,公司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我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进行要求经济补偿,因为之前有个要求25%的
我主要是想知道,公司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我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进行要求经济补偿,因为之前有个要求25%的经济补偿,不知现在是什么标准?
好多寒暑假通过中介公司进行工作的同学都经历过中介公司无端克扣工资或拖欠工资,我主要想问一下目前我国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专门用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的。
本人在一家服装厂做操作工 但是由于孩子转学不能在其单位工作,工厂之前的工资支配方式是一个月压一个月的 ,现在拖欠一个月的工资,厂方称扣什么违约金,本来2000多的工资现在只剩下100多元,工人和工厂根本没有劳动合同哪来的违约呢???
我在2012年3月7日加入广州市开宏音响实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3号辞职.工资为月薪3000元。一直到4月30号才给了工资。现在的问题有:(1)3月份只按我20天算工资,理由是因为没有全勤(我是7号上班的),所以星期天不算工资,但工资就按100元/天给算,理由是(3000/30)。 (2)有一天我下午3点半钟请了假离开,就一整天没
我在2012年3月7日加入广州市开宏音响实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3号辞职.工资为月薪3000元。一直到4月30号才给了工资。现在的问题有:(1)3月份只按我20天算工资,理由是因为没有全勤(我是7号上班的),所以星期天不算工资,但工资就按100元/天给算,理由是(3000/30)。 (2)有一天我下午3点半钟请了假离开,就一整天没
您好,我是在苏州昆山市周市镇。外来务工人员。来我目前在职的公司已经有4个月了。我现在的公司,我在 一个月前,已经提出辞职,而且是以书面打印的材料提出辞职,被拒绝。 我在公司做的是销售人员,一直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我们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 在2012年5月19号,公司单方面决定辞退“业务部”在
2011年末面试了一家公司,老板亲自与我谈定:初进公司第一个月3000,第二个月5000,第三个月起6000的月薪待遇。2012年1月28日第一天进公司,次月15日领到1月28至1月31共4天薪资。按照3000除以22个工作日计算,共计545元。同年2月至4月,公司以资金困难为名,未发薪。其中,2月请过2天半病假,3月4天病假,4月13、18、19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