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7月19是进的公司,试用期3个月,试用工资4000,11月1日转正,转正后工资为4500,公司包中餐,出差是2012年2月以前是补助50元每天,其他实报实销,在2012年2月时,公司以绩效考核(每月在1500左右)为名取销每天的补助,并以此为名下降我的工资之4000每月,现在过了6个月我可以申讨这3000元吗(500元*6个月=3000元)?
(2)从2012年2月起,公司派遣我之广州出差,(公司是深圳的公司)其间一直在工地安排工人工作中,中途五一时调休9天,至7月底节假日加班合计46天(2月8天、3月8天、4月11天、5月9天、6月10天、7月9天计55天减去休息9天后为46天),按节假日为普通日工资两倍算,(日工资为4500元/22工作日=204.5元/天)加班工资为46天*204.5元/天*2倍=18814元。我可以对公司所取这些费用吗?
另补充7月份公司在下降工资为4000后再次无端打8折,计4000*0.8=3200元/月,不打算在公司工作了。
我可主张哪项为益,需要哪些材料?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又不给加班工资的%300是不是可以以后补休?
新劳动合同法中对法定节假日无规定,而旧劳动法中确有此规定,新劳动法出台后,旧劳动法废止?还是两个同时并存?例如我们是个小水电站,法定节假日都得上班,单位不给加班费也不给放假,能不能补休?补休是按照三天标准还是一天标准?如不能补休,应该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平时工资的3倍,那么假如我日工资是100元,那么我元旦加班一天,应该得到300元还是100+300=400元?
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是做六休一的,试用期是不另外签合同的,我是4月12号进公司的,试用期两个月后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签合同的日期是6月20号左右。正式合同里有注明4月12号到6月12号是试用期的内容,然后正式的合同上写基本工资1500元,然后每周多上的那天算是加班,加班费300元。然后我们双方都有签字,但经理说要公司盖章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我是从事陶瓷行业的,由于比较特殊所以只有过年才放5天的假,我的工资是3420一个月的。可是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是这样写的“工资历为2000元/月包含加班工资和奖金以及1500节假日补助等一切补助”请问在合同上这样写合法吗?我还可以要回那些节假日加班工资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那里干了四年大概能要回多少?谢谢
你好,我进厂做了半年辞工到期了还要下一个月才能拿工资合法吗,而且加班还超时,天天12到13个小时,要求不加还被罚款,每周没有休息时间,节假日也没有,而且还没有双倍工资,请问这样我能怎么办,请帮帮我
公司领导变相减薪不让加班,还说要解雇我,说赔半个月的工资就算了。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已3年零8个月了,春节回来后因没什么事做我们主管就说不让我加班咯!还说要解雇我,想只赔半个月的工资就算了。我是这厂的修理组长拿的是日薪来的,我也没有什么违规的事。请问这种情况该怎样做呢?应该要赔几个月呢? 现在问他又说不解雇,我应该怎么办呢?班还是没得加。我应该用什么方法维持自己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