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7年6月到该公司上班98年单位整改我被解雇99年又到其公司上班至今,双方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我是以另谋职业于今年4月1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4月10日办理完交接手续。而且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去过两次公司现在上午10.00左右全部已经下班属于半日制,但我上班时并不是现在的规定。如果我当时离职的原因不是因为没有为我缴纳保险费像以上的情况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工厂放我假,放了3个月假,到4月5号,我申请劳动仲裁,3月27日开庭,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达标,现在开庭我想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我08年8月入厂的,09年1月5号放假,放到09年4月5日,目前还没上班,我请求发1---3月份的工资,现在想请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这个与我要求
您好!我是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单位已经工作十六年了。我从最开始进入单位就是负责管理工作,一直有自己的办公室。最近单位因业务需要,准备把我的办公室改为会议室,让我和其他几位级别比我低许多的下属坐到一个过道改建的办公室,该办公室是我和其他几人共用,而且没有窗户,没有新鲜空气对流。请问,这种情况我可否要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江苏人(城镇户口),是在北京一家公司驻石家庄的办事处上班,直接由北京公司管理,2009年10月入职,一直没有跟公司签合同(公司也说过要签合同,但由于条款个人看了觉得不合理就拒签了),公司从没有给我们入过社保什么的。2011年10月份由于对公司的待遇不满主动提出辞职不干。我这个情况能跟公司要求
一、由于本人不小心驾驶,在一个十字路口处,追尾撞上一辆前方正在等候红绿灯的车辆。但是撞车后由于本人感觉不适,在没有和对方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离开了事故现场,去医院检查了。但是这次事故除了造成自己和对方两台车辆的损坏,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逃逸?) 二、事后第二天本人到达交警队
我2011年12月1日到一家公司的办事处上班,12月1日报到,签了份华东服务工程管理规范,说福利按照广东福利(保险等)。没有过多久就签了合同书,工作地写的是惠州总部,没有说无锡办事处。 我试用期到1月31日,2月16日我电话联络公司说请婚假,婚期为2月25日,之前华东办公室同事已经收到请柬,结婚证是1月31日领的。公司说
我与这家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但是做了半个月,这公司却无故辞退了我,又不给我辞退单,说没有,给了我一张辞职单,我填写了。但是在填写辞职原因的时候写出了具体内容,经理也签字了。在后面写上了辞退两个字,请问,这样我可以得到补偿金么?感谢楼下的。好人一生平安,谢谢你们了。
劳动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并约定了违反合同得给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该合同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劳动岗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也没有协商一致,劳动者以“工资太低”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
我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现在县城建局征收土地,村里按人口分发资金及补偿土地,但在县里印发的“两户”政策中,“强农惠农”政策中有:按人头分发的资金或项目,独生子女按两人补偿。还有其他的优惠政策,但城建局方面告诉并非他们所管,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够按政策得到补偿?
11年10下旬去公司面试,当时面试售后服务,那经理说售后主要是安装和维护保养。但是到今年6月,工作下来不但要做安装维护保养,因为是健身器材,所有经常让我们做装卸工,装车卸车搬到客户方去,一般东西都60KG以上,有的更到200KG,现在雨季公司还让淋着雨干这些。 我因为不满现在的工作内容和当初面试的时候的不一样
事项内容: 2011年8月本人被聘入XXX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后因工作出色于9月份被任命为该店店长,并签订年薪制合同一份,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年薪4.3万(月平均工资为3600元,其中3000元按月发放,剩余600元年末统一结算)。 2012年5月7日本人因怀孕需卧床休息向该单位负责人XXX口头申请休病假一个月,经同意后实行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