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了一块地,购地凭证上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购地时向女方借款1万元,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建房,男方夫妇没出一分钱,现婚后男方与其妻子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请问房屋怎么办?
我和前夫都是外地人,去年7月分离婚时在北京有一个房子和一个车,我没和他分,所以在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无房产和车,但协议上写的是给我13万元,孩子归我抚养,当时付我5万,离婚后两年内付清那8万,请问我现在想起诉要那8万可以吗?还有我咨询过律师说如果到期他没有8万还我,法院可以以他现在资产抵卖还我,可我担心他在这
男方婚外情在先也有证据 经常发生争执 本人女 无经济收入 存款有50W 还有些合计40W的欠条有效 是别人想男方借的 财产该如何分割 有两子一女一男 女成年还在读大学 男未成年读高中 抚养该如何解决
我男,20岁结婚(未到法定年龄),对方22岁,在老家办理了婚礼。现在想离婚请问有法律可以依循吗? 可是,办理了婚礼不就成了事实婚姻了吗? 这个女人如果赖着不走怎么办?
我与丈夫结婚已三年,因工作问题一直是两地分居,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还款期还有六年,户主写我名,婚后借款买了一辆车,未还完,现因他方出现第三者,我要求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请赐教,谢谢。
两人于2010年3月登记结婚,4月份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名字写2个人的,但是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房贷虽然每月是男方的卡扣的,但是实际上是两人共同付,因为以男方的工资根本就不可能自己付。 现在协议离婚,但是男方坚持协议上要写明归属他,如果我同意了,那么以后房子要卖,是不是一定要我在现场我同意了才能卖呢?因为
律师,您好。我和丈夫于2009年10月领结婚证,由于感情不和,现准备离婚。结婚之前,以我的名义在我丈夫的城市贷款20余万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市值约80万,房产证登记是在领结婚证之后,登记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在装修和买家电过程中,我父母给了我们一些资助,我的丈夫另外总共借款17万用于购房和装修。我丈夫除了这些借款之
父母离婚判决书已宣判一年。(家中有一子一女)在离婚判决书中,将唯一一处房产给了儿子,但房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至今为止仍未过户到儿子名下。现在母亲想把房产平分给家中四口人,想共同拥有房产份额。如何办理?
我们夫妻结婚期间,我是上班族,我前夫做生意,有时候向银行贷款,离婚时,他有约20万元的银行债务。离婚时,我们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所有债务由我前夫承担。听说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即银行,请问我们拿着这份协议去做个公证,我能不能免于偿还那些银行贷款,或者去法院做个调解书呢?我要怎样才能避免银行向我追债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我在她哥哥公司投资了一笔资金,当时有签合同,如果我们离婚后,这笔资金算是我个人财产吗?她说离婚后当是先借给她,她之后每月分期还给我,我想问下这些都要在离婚协议书里写清楚吗?谢谢
我和媳妇吵架后,媳妇趁我不在家,将家中所有的贵重物品、存折及我名下的房产证和户口本都拿着跑了,并将存折上的钱都转移了,然后宣扬一定要和我离婚,这种事情上,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