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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问题

离婚房子问题 两人于2010年3月登记结婚,4月份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名字写2个人的,但是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房贷虽然每月是男方的卡扣的,但是实际上是两人共同付,因为以男方的工资根本就不可能自己付。
现在协议离婚,但是男方坚持协议上要写明归属他,如果我同意了,那么以后房子要卖,是不是一定要我在现场我同意了才能卖呢?因为他现在没钱付每个月的抚养费,我要求他如果现在给不了,以后房子卖了以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儿子从出生到18岁的抚养费约22万左右。如果房子写明归他,他卖房子不经过我同意就可以卖,那么到时候他卖了房子我也不知道,他不给我抚养费也没办法。。。

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会对房子均分判么?如果判房子的一半,他没钱支付,法院会强制拍卖房子让他付这些钱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暗殇0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7-1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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