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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要钱的问题

关于离婚要钱的问题 我和前夫都是外地人,去年7月分离婚时在北京有一个房子和一个车,我没和他分,所以在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无房产和车,但协议上写的是给我13万元,孩子归我抚养,当时付我5万,离婚后两年内付清那8万,请问我现在想起诉要那8万可以吗?还有我咨询过律师说如果到期他没有8万还我,法院可以以他现在资产抵卖还我,可我担心他在这两年内把他名下的所有资产变卖或者变更给别人了,我怎么办?请问律师,我离婚时本来就不公平,现在我还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吗?或者以什么能制约他还我钱?谢谢,我很需要你们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ba……(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7-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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