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国有企业的员工,工龄36年,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闲置,每月工资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现今单位要将闲置的工厂土地转让他人用于房产开发(本人单位没有破产),并要与本人买断工龄。本企业的领导都已经买断走人了,全是暗箱操作,现在轮到职工,买断的政策模糊,公式不明,本人有以下问题咨询以下: 1 本人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多年从未拿过单位一平方的福利房,这次单位土地转换法律上是否有什么政策来补偿 2 这次工龄买断,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如何拿取,如果不买房是不是只能拿取个人缴纳的,单位缴纳的就不能拿了。若能拿取单位缴纳的,应采取什么途径 3 本人多年低工资,是否可以要求企业多补偿一点
国有企业改制后又被变卖,期间中断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93年在山东省龙口船厂参加工作,当时为固定工(毕业分配),直到2002年,企业改制成为以厂长为首的承包股份制形势。但对员工无任何补偿。当时因为企业经营效益问题(开二百多元工资),企业与我们好多员工达成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工厂工职,自谋生路。劳动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企业交纳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为了生活
我是一个国有企业职工,我所在的国有企业给一私营企业代管,代管后借调到该私营企业另外一个单位工作,但是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直没有买断!现在我因为种种原因要辞职,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我借调到的单位已经签字同意辞职,但我关系所在的国有企业和该私营企业董事长不签字,也就是说他们不想给我国有企业职工
国有企业变成中外合资公司后 职工与新老企业的两份劳动合同是否都有效
我们是国有企业的职工,有劳动合同。当企业在1997年与外资企业合资后我们到了新公司,没有任何说法或补偿。新公司与我们又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新公司要依新的劳动合同法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我们可以拿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去找依然存在的老国有企业要求安排工作吗?或给我们身份补偿?
我是国有企业职工,在2005年受工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现在我所在的原国有企业经省政府下文资产转让给另一国有企业管理,请问现在我辞职能向现在的接管企业申请工伤理赔和辞职的补偿吗,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4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人民政府令第79号文件第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
我是海南省琼中县农机厂的职工遗属,我要反映的问题是:2006年琼中县财政局和琼中县人民政府批复了琼中县农机厂的改制立项申请和企业关闭申请,并依程序成立了改制工作小组,进入了改制程序。农机厂因债权债务较重,县财政局资金支出能力紧张,故县改制小组未能及时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上会,因此并未召开职工大会和对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