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58岁,53岁时从企业内退,同年在一家宾馆做保安工作至今已满5年。期间工作无差错,同事关系良好,现被单位辞退且未能给出辞退理由,请问此事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无法律依据,或者我父亲该如何最大化维护自身劳动者合法权利? 谢谢!
本人2010年7月份进入某公司,直至2011年9月开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公司以要返回总部盖章为由将两份合同原件收回,至今2012年6月未交与本人.2012年5月,公司突然要将本人从原岗位调离至异地,待遇和本地一样,没有任何住房,交通通讯的补贴。本人也曾与公司协商,但是公司坚持原调动,未达成一致,逾期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问题,我在公司一年九个月了,试用期也没有交保险。2012/6/6口头通知我说被辞退了,当天就让我交接好,就让我走了。也没有做都提前通知,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怎么算呢!公司人士还威胁说你可以领取失业险。没有补偿
我是2000年到某单位打工的,当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做临时工用的,到现在已经做了近12年,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纳5险一金,本月20日通知我做到月底原因是我到了60岁,我想请问我的 劳动补偿和应得的保险金怎么算,谢谢!
我是2000年到某单位打工的,当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做临时工用的,到现在已经做了近12年,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纳5险一金,本月20日通知我做到月底原因是我到了60岁,我想请问 我的不偿金是怎么算的,谢谢
我于05年进公司,至08年1月1日公司才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一年签一次,直到今年2012年1月1日,也同样签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今年的两份劳动合同均在公司那里没给我,而且我发现只有我的签名,公司没签字也没盖章,我现在可以拿到这一式二份的合同。我是否可以拿到手后,以公司没跟我续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
我是2006年6月进的移动公司4S店做销售员,7月通知更换终端公司,但还在原岗位工作,直到2008年才有保险。2009年12月又通知更换终端公司,从2010年1月工作至今,今天突然接到通知,没有大专以上学历公司全部解除劳动合同。注:今年1月开始公司没签合同,更换了几个第三方公司。但一直在移动公司做同一岗位,没有过任何变动。
在土地征收程序中,其中“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和“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两项,我想问的是如果征地是承包给个人或及少数人16年,我们是否也要要求租用人一次性给付百姓相关费用?其二:政府以征收的名义征收老百姓还求到期的土地后又租给个别人及少数人,如果是这样百姓是否有权拒征?
公司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员工辞退问题,应当给予哪些补偿??
2011年9月入职--2012年6月公司提出裁员但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