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会,同事饮酒发生口角,打伤了我,报警处理,警告判对方故意伤害罪,轻伤,赔我经济赔偿,事后公司因为我报警不肯私下解决,借此事,等我在养伤后,在试用期还有10天情况下,无理由将我开除,这样我可以起诉公司马??
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不合格为由要求解除,本人在职期间并没过错,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本人于15年8月31日上午到公司面试,因其老总时间没错开,当天只见了副总级的,其人事说在本市宾馆住宿(费用150元)。次日也就是9月1日见其老板,老板同意且要求我到他的另外一公司去。打车去花40元。在这公司呆一天,因次日放假,(晚上我就回上海住地)。9月6日按时来上班,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间发现公司在做一些没良知的事情,试用期结束了不想在那里干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签的是试用期合同,法律上是不生效的。我可以理解为劳动期限合同吗?劳动期限过了,我跟他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到时候可以打声招呼直接走人吗?
试用期间公司不签合同,试用期刚到在我没有犯错的情况下开除我,要赔偿吗
试用期是两个月,试用期结束的那天就无故开除我,公司一直拖着没跟我签合同,期间我没有犯任何错误,试用期的薪水都是发现金的,请问这种情况仲裁的话我能得到补偿吗? 那些补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