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在湖南但长期在深圳居住深圳工作,可是我签署合同的单位是在无锡,社保也在无锡缴纳。现在我就要生产了,可关于广东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能增加35天产假的规定单位说无锡没这个规定不能给与我。这样合理吗
你好,我们是私营企业,工资是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因后期岗位和工资调整,想咨询一下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的怎么办,是否有要由企业补发的相关硬性文件;
本人在东阳某幼儿园上班,11年9月24日的预产期。在过完暑假以后就开始休假了,在9月16日生产,回老家生的。后因哺乳有困难90天以后没去上班,申请哺乳假单位不同意,只能算没有工资的休假,而且休假期间的社保医保要由我自己全额缴纳(包括单位缴的那部分),这样合理吗?我在产后3个月内就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把各种生育报
现在本人怀孕3个月,已经向单位请了一个月的病假,马上加到期了,但是我还想继续请半年的假期,然后连着休产假,这样可以吗?这半年的假期是按无薪事假还是病假请?这半年的保险该怎么交?谢谢
我们公司有一个女员工,到7月1号才到预产期,他从6.5就开始休产假了,休到9.30.不是产假才98天吗?我们公司帮她买了生育保险,社保局会给她工资,那超过的天数部分我们公司要给她发工资吗?
咨询一下,职工有买生育险,那她的工资是由公司发放,然后从社保里面扣除:还是社保局把钱给公司再由公司发给员工;又或者是由社保局直接发给员工?? 该员工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她的产假应该是多少天?? 求解~~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私企的员工,公司给上了五险,我在2011年9月5日生的孩子,在生育之前由于身体原因医生要求不能上班要在家休养,于是从2011年3月开始我就一直请病假没有上班,直到生完孩子以后,然后公司于2012年2月份给我办理的生育津贴,可是从我11年3月休假一直到12年2月份的保险费用公司只承担了4个半月产假的费用
男方再婚,离异时小孩判给了女方。男方再婚后和初婚的妻子生的第一个小孩算不算二胎?有没有产假? 我想知道国家对于这种,有没有相关的明文条款说明。我们公司现在认定我们的孩子属于二胎,不给产假,让自己请假回家生孩子。也不给报销生育费用,我觉得不合理,对于我老公来说属于二胎,可对我来说属于一胎啊。顺便说明,
我是做销售的,公司薪资方面是有责任底薪1600,无完成任务是960,但每月扣社保和公积金就一千一百多,我想知道我产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会不会因为不够扣而让我倒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