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06年11月16日签了两年合同到2008年11月15日,期间续签了一次(2007年11月16日到2008年11月15日),前段时间又签了一份(2008年11月16日到2011年11月15日的三年合同)现在因公司原因对我进行裁员,请问我该得到怎么样的经济赔偿!!谢谢!!
您好!现公司在裁员,我是2005年进公司的,最后一次签合同时间2008-8-1起至2011-7-31,按2009年劳动法,应该经济赔偿多少?
本人为苏州某公司一名职员,本企业为英国独资中国区一子公司。昨天公司单方面宣布因效益不好欺骗性协商裁掉公司职工35名(本公司共58名员工),另有23名员工欺骗性安置。公司态度异常恶劣,给出的赔偿条件异常苛刻。因此员工相当愤慨,自发形成了所要赔偿委员会,选举了五名代表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开始拒绝与代表协商,后
我是07年11月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提出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该如何计算呢?当初进公司的时候人事说明试用期是2000,转正以后是2500 ,但是没有列入劳动合同中。平时工资是稳定发放的,但是公积金跟养老金每次都晚交,是不是能多赔点呢? 关于公积金养老金每次都是扣款的,但是账面上显示11月了交的是9月份的钱。
1998年1月20日到公司工作,公司因经营不利,减少人员,已经签了无固定期合同,如公司解除合同,如何计算经济赔偿;如果当事人要解除合同,又如何计算经济赔偿? 劳动法中的按年限计算赔偿中,最高为12个月,是否只对高收入人群,普通劳动者应该是工作多少年就赔偿几个月的工资吗?
我是07年4月23日与公司签定合同,到09年10月27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公司裁员,但赔偿只有赔偿金额的70%,现在已经签完离职单了,还能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
我于2009年1月4日进入公司,至今已连续工作11个月。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并规定了我三个月的试用期不缴纳综合保险,但按时支付了我的每月工资。现在公司强制性要求我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我想已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我工作之日起每月二倍工资的赔偿金和试用期内三个月没有缴纳的综合保
在仲裁胜诉后,公司就是说没钱,一直拖欠经济补偿金。因公司势力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不管用的情况下。往最坏里打算,我在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金,比如说在公司倒闭清算的时候。还是这钱根本就要不出来!!!我是否就可以认为: 法院其实也是为有权和有钱人开的,法律只是给有钱人在无聊的时候找乐子的游戏。
我在一家私营商场工作5年半,从2004年8月26号开始工作的,但合同是从07年12月才开始签的签了两年到2010年1月1日,之后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合同,在2010年1月12日因为我犯了一点错误,老板就让我回家休息意思就是开除了,但我犯的错按照公司的规定只能是扣点钱的问题,还没有要到开除的条件。请问我能拿到赔偿金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