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8月11日作为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派遣员工派遣至上海市某研究院工作。第一次签合同是2008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11日。第二次签合同是2010年8月11日到2012年8月11日。现上海市某研究院表示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请问,1.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金?2.是不是按照本人过去12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3.单位是不是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不续签?
我是07年进入公司的,进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期,合同到期日是09年3月31日,如果单位不跟我续签,是否应该有经济赔偿呢?
我与单位在2008年4月签定两年劳动合同,但在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已在此单位工作4年,当时没有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单位说是签的“集体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有人说08年签的合同到期后,如果我被辞退单位只按照一年赔一个月赔偿两个月的赔偿金,请问这样合法吗?单位需要赔偿我2007年12月31号之前4年的赔偿金吗?
2002年进入现在的公司,今年12/31合同到期,到现在公司还没有通知是否续签合同,请问,公司应该最晚什么时候通知我?或者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本人是2003年9月26号带此公司上班的,第一次合同是2003.10.1到2005.9.30,第二次合同是2005.10.1到2008年9.30号,第三次合同是2008.10.1到2010年9.30号,由于公司厂长打击报复,9.30号将不会和我继续签订合同。即合同终止。我想了解,合同终止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谢谢!
劳动合同还有两个月到期,单位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金?
律师您好,我07年9月开始在这家单位工作是试用期,08年1月1日开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中也提到试用期的日期,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限都是一年。现在的合同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现在由于我所在的部门要撤销,没有我的岗位了,单位要与我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的赔偿金怎么计算,另外如
我是06年毕业的学生,我们单位在05年的下半年把我们一批学生招进去的。合同是1年或2年一签的,现在2010年12月31号合同就到期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已经通知了,不知道该有什么经济补偿?应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是什么补偿标准。 地区:广东东莞
我于2006-06-15和这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一直是合同到期就续签。现在的劳动合同到2010-12-25日到期。今天公司与我沟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到期的赔偿金只有2008-01-01算起的3个月,我想问的是,我的劳动关系是从2006-06-15开始的,怎么从2008年开始计算呢?这样赔偿是否合理?我能争取到什么赔偿吗?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我是个职高实习生.(实习一年制)我是2010年7月15号开始在用人单位试用期1个月.也就是试用到8.15号.在8.15号当天签下了一年制的劳动合同.在2011年8.15号合同到期.但是在7.15号之前并没有通知我解除合约的事情.在2011.8.6号那天下午即将下班的时候说起因合同到期不继续给予续签?请问现在用人单位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