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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应该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应该赔偿多少? 本人于2008年8月11日作为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派遣员工派遣至上海市某研究院工作。第一次签合同是2008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11日。第二次签合同是2010年8月11日到2012年8月11日。现上海市某研究院表示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请问,1.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金?2.是不是按照本人过去12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3.单位是不是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不续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sheli……(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0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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