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分社保未缴纳,已缴纳部分与公司名称不符,如何让其缴纳所有的社保?
2月份入职,现在是6月,但是公司只缴纳了5月之后的社保,2~4月都未给我缴纳社保,但同时已经在工资里扣除保险基数,去问公司的人事一直说之后补交,但仍旧一直未缴纳,查过相关资料貌似过了一段期限就无法补缴了,打电话想去申诉,但查到现在给我们缴纳保险的公司名称与现在上班的公司名称不一致,导致无法申诉,遇遇到这种状况该怎么办呢?还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证据呢?公司的工资单也没有发,现在很担心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章是否也是与公司名称不相符的,该如何知道真正的公司名称呢?是否可以要求查看公司的注册经营许可呢?还有法人代表是谁?
准备7月离职,很担心离职后就更加不给缴纳社保了,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本人应缴纳的2月到4月的社保基数 公司已经在工资里扣除了 但是一直未缴纳
终止合同,公司存在社保不足额缴纳,为给加班费等情况,我们如何主张?
1、加班费,公司工资条从基本工资中单列出一项加班津贴,其实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我手里只有工资条,但不知工资条是否对我有利。2、社保,01年度公司只给上了养老保险,其他的没上,02-07年度公司都未按照工资全额上社保;3、至今为止,公司尚未给我待通知金;4、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9个月,经济补偿我能要求公司给多少?每年
保险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社保,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家保险公司4级机构的内勤,于2009年4月底被这个4级机构领导招去做内勤工作,2009年11月份这个领导被市公司调走,新上任的领导就不用我了。在我正常工作期间,保险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去问过市公司,他们说我是被原来4级机构的领导招来的,有什么问题应该去找原来招我去的那个领导
我是今年2月20号提出辞职,3月18号交接清正式离开公司,但是3月份的社保公司在2月份已经给我交了,我离司后公司要我承担3月份公司缴纳的那部分社保共计450,但是我3月份上班到了18号呢,我不是只该承担剩余的那12天的吗?为什么要我承担整月的?
公司每个月在我工资里扣除一定金额来给我缴纳社保,但我在社保局查询,我的基数要低于我每月工资里扣除的额度,请问,公司是否需要给我补偿这部分,该如何补偿?另外请问公司每个月都扣我的个人所得税,有时联奖金一起开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扣的更多,我想问下,我如何能证明,这部分钱公司给我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我是于2011年10月2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于2011年11月11日结束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结果10、11月份工资一直到12月23日才让领,结果发现11月份工资中多扣了近500元,原因是11月工作不满半月,所以社保中的公司部分也要承担,请问是否合法?另外,本人5月底入职,但公司一直未补交6、7月份社保,请问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本
是这样的,我是辞职的不是公司辞退的,公司扣了半个月工资,由于入职时签订了培训协议,说是在职未满一年的员工要赔偿培训费用!但是我在职已经6个多月了,公司并未为我缴纳社保,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公司是一家食品销售公司,我是在2012年8月底在劳动局的人才市场应聘此公司的,面试的时候我曾提出签合同的,但是对方只是敷衍而过,而且当时口头承诺试用一个月过后缴纳相应的社保。可是在随后的几个月一直没有帮我缴纳,所发的工资都是现金,没有所谓的工资表,,后来公司同事说五月份公司统一给没交社保的人缴纳社保,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辞职时没打辞职报告怎么办,还能维护到自己的所应享受到的权利吗
此公司是一家食品销售公司,我是在2011年8月底在劳动局的人才市场应聘此公司的,面试的时候我曾提出签合同的,但是对方只是敷衍而过,而且当时口头承诺试用一个月过后缴纳相应的社保。可是在随后的几个月一直没有帮我缴纳,所发的工资都是现金,没有所谓的工资表,,后来公司同事说五月份公司统一给没交社保的人缴纳社保,
我是外地到上海打工的,公司合同里写员工已在户籍地参加社保,本合同履行期内拟不改变参保形式,这样的说法合理合法吗
我是5月份离职的,在5月1日之5月7日上班之后,因为家里有事,请假回家,并且填离职报告,原以为回家十天之后还可以回去上班,但是之后没有接到上班通知,自己就以为公司已经给我离职了,不要我去上班了。 到了6月15日,我的工资没有发,询问店长之后,店长说要问经理。之后又托了半个月,直到6月27日才打电话,告诉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