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双方都持有才算有法律效益?签订3年合同,老板在开会时公开说合同作废,这样是否还有法律效益
我在一加早教中心工作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合同。由于和公司老板发生争执,老板在全部员工面前说想走的合同不算数,工资一分不差的发,但是要写辞职报告。当天晚上老板主动给我发短信给我说一个星期后如果确实要走交一份辞职报告就好了。我三天后递交完辞职报告。因为自身原因请假几天。老板突然又反悔,给我发短信,提起合同和培训费的问题,说不可能给我给工资,没让我交违约金就不错了。针对这个我有和老板协商,我觉得我交完辞职报告,请假扣钱就可以了,而且我还是断断续续的请假,并不是直接就请了一个月。可老板说必须上够30天。我觉得特别不合理。想确认这份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法律效益,签订的合同并没有给我一份(三项)。签订的合同里面还有公费培训学习协议,保密协议这三项。当时公司要求交500块押金,但是由于我各方面表现较好公司老板私下没收我押金。但是欠发一个月工资。现在我想要回我的工资和上班期间我所有的课时费。当时在签订合同时老板说的工作内容和正式上班时的工作内容不付,当时老板说去公费学习的老师只负责代课,但是上岗后既然让我出去拉单并代课。现在我应该怎么做。我现在离开公司差不多半个月时间了。
我想知道 1 这样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2 合同写明第一个月扣200元,但是实际扣了300元。这是不是违反合同。 3 月薪八百 现在已经被扣的成了3百多,我们有权利知道为什么扣得嘛,如果扣钱的项目合同没有写明而乱扣我们该怎么办,比如吃到一次没有写明扣多少钱 ,那扣10也行,我们也没有办法了吗?
06年-07年没签劳动合同,08年09年有签劳动合同。在09年12/31劳动合同终此,这样老板是否给
该职工2006年来我单位工作,未签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发实施后,我公司与该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上保险。 2009年12月合同终止到期, 请问我公司要支付给该职工经济补偿金?牵扯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吗? 怎样计算?
我2006年10月21号进入该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IC考勤记录是从每天早晨06:30分——18:30分,吃饭时间是不打卡的。 2008年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虽然违发(公司先发空白劳动合同给员工签名,公司然后收回合同再写其他内容,其中薪资支付栏写的是“固定薪(已包含所有加班费)),但是我没有证据,
我父亲经人介绍与我们本地的一人,来到石家庄修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受伤后,法律上是否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合同/
我在单位作为临时工已经工作超过2年,这样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我们单位,我这种情况的人很多,这次单位要将我们这些人都下岗回家。但是,我们事实上已经在单位工作超过2年(06年4月--06年9月,07年4月--09年4月,09年8月--至今),请问,按照新劳动法,我们是否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和我们签合同,针对我这种情况,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问题?我怎样维权
已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密协议里有一项为:
已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与《保密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
公司里的某部门经理用自己的名义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并且不给上社会保险,只给上一个商业保险,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关系怎么算? 那个经理用的是自己的名义,不是公司的名义,也没有公章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 还有个问题,如果发生纠纷了,这个经理跑了,谁来补钱和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