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的厂房在过年的时候发生了火灾,火灾面积百分之百。火源是临近的一个废品厂。火因至今未知。 消防赶到的时候厂房里的消防栓没水,然后花了1个多小时在围墙上打洞排管从河里抽水扑火。消防责任书上明确把这项列为间接火灾原因,意思就是消防栓没水导致灭火错过了时间造成了最大损失。(水源由房东控制,过年的时候水闸关掉了) 可是房东现在起诉我们说合同无效以及我们破坏房屋和占用房屋。并索赔损失。 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第一:租赁厂房的时候房东未提供房产证给我们,只说房产证还没有审批下来,所以无法提供。合同是有房东签字署名的。是否这样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现在了解到因为工业楼是翻盖的,由原来2楼翻盖为4楼。属于违章建筑。) 第二:合同里有注明乙方(即我们)负责厂房的消防安全,而消防责任书上我们属无责任方。这样的火灾事故在法律上会让我们承担责任吗? 第三:厂房现在已经是一片狼藉,室内装修一点原样都看不出来了,我们不可能也无法在里面办公,而且厂房钥匙从火灾发生后一直是由房东管理。我们每次需要进去都要找房东开门才可以。房屋租赁合同签的是10年,因火灾原因房租没有按时缴纳,而且房租押金也未退回这样的前提下是属于我们占用房屋吗?法律上会要求我们正常支付房租吗? 希望我的咨询能够得到您详细的答复,麻烦了。谢谢。
拟租赁土地面积13000平方米的厂区,其中,厂房+配电房+门房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问:签订合同并开始执行后,业主是否可以不征得我的同意,在现有空地上再造新建筑(在符合容积率允许的条件下),然后出租给别人。
本月24日下午我们公司的工人在房顶搭建遮雨棚施工中烧焊引起火灾将对方的1200平方的仓库及原材料全部烧毁,仓库是移动板房,中间是夹泡沫那种,估计全部损失为700万,我们的工人没有烧焊证,然后这单工程我们报价以公司的名义发邮件的方式发给对方,但对方没有下单给我们,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有施工许可证和签了施工
现租赁的厂房签订了3年合同,还没到期。快到第二年的房租交纳期了,厂里因为效益不好,不想租赁了想解除合同,但又不想额外支出费用有什么比较好的办法?我们也试图帮房东找新的承租人的,但房东不配合挑三拣四的
现租赁的厂房签订了3年合同,还没到期。快到第二年的房租交纳期了,厂里因为效益不好,不想租赁了想解除合同,但又不想额外支出费用有什么比较好的办法?我们也试图帮房东找新的承租人的,但房东不配合挑三拣四的,能转让租赁关系吗?
1.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为5年,期间,房屋的损漏房东会来修理。 2.第二次签订合同,房客以为合同内容与第一次一样,所以没有仔细看合同内容,就相信对方就签了名字。期间,房屋有损漏,房客要求房东修理,才发现合同中规定房屋的损漏由房客自行承担修理费用。房客就自认倒霉,怪自己没有看清楚合同内容。(这里的所有损漏,属
我们和一个人签定厂房租赁合同,租金是每年的3月28号支付全年租金,一年一付,今年因为政府道路改造,我们担心厂房被拆,就在3月28号先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对方不同意就说不租给我们,我们也一气之下口头说不租,但是没有签定任何的终止合同文件,现在我们考虑了一下政府暂时不会拆迁厂房,还想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下半年的租金,结
请问.合同写着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工商营业登记所需的有关本厂房的经营场地权属证明。我现在租厂房有八个月了.甲方到现在还不能给我提供办理工商营业证所需的证明.我能要求甲方赔偿吗
我在2010年6月于房东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在合同最后的备注上房东写的三年内不准转租别人),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方式。第一年房租是16000千元。口头协议三年内房租随行就市,不过合同内没有注明。第二年房租房东直接涨到25000,比周边房租高。这是第三年,我们口头约定是30000,但是房东把合同拿回来的时候竟然写的是35000
前天别人帮我修理的摩托车,当时他自己试了一下貌似是修好了,然后昨天我骑车去上班,走了一小段距离,车子无缘无故在无车无人空旷的马路上摔倒了,当时就是很突然的车子龙头左右两边拐,然后倒地,手和脚都受伤,我的感觉确实就是车子问题,不然是不会摔跤的,请问这件事中修理工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