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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外火灾事故责任的问题
关于意外火灾事故责任的问题 本月24日下午我们公司的工人在房顶搭建遮雨棚施工中烧焊引起火灾将对方的1200平方的仓库及原材料全部烧毁,仓库是移动板房,中间是夹泡沫那种,估计全部损失为700万,我们的工人没有烧焊证,然后这单工程我们报价以公司的名义发邮件的方式发给对方,但对方没有下单给我们,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有施工许可证和签了施工安全协议(但期限已过),另外工人不是正式工人来的,出事时也只有两个工人在现场,公司的负责人都不在,现在两个在事故现场的两个工人已经给拘留在看守所了,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要报个人承担还是报单位来承担呀?谢谢,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s953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6-03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