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正月12 我在下午2点左右接到我们项目经理(洪健)的电话,话说是工地的木工老板 (朱志军)请我们吃饭,因所承建的工地即将开工,约我们项目部吃饭,,晚上5点左右我和洪健还有汪灶发(工地施工员)还有工地木工(叶东生)工地资料员(凌海清)就一起去了,去了名为“十家美食”饭店。我们过一下就吃饭了,一会儿。朱志军喊来的王永忠,张咾,钱晒美,张丽梅,随余小卫(当事人)从歙县赶到饭店,人到齐了,就开始吃了。酒桌上,余小卫,敬了我们大家一圈酒,我也回敬了她。我因酒量不好,一下就喝醉了,后来叶东生和凌海清给我送回家的,当事人余小卫也喝醉了,是她朋友送她回去的,比我先走的,我最后走。当事人在被车子开到唐会酒吧门口。突然想吐,吐的食物被呛在喉咙管内,后来她的朋友帮她送回屯溪老家。(她妈妈家)因看情况不对,及送进了医院,过了10几天,因抢救无效死亡。民事判决书这样判的,朱志军判为:总赔偿款的百分之30:62100元, 我被判为:(188800总价-62100)乘以百分之30:41900元。剩余83900元其余八人每人10000多。 对我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请专家说说
由于受政府对市容建设规划的指示,委托我市场置业公司对附近大排档等建筑进行拆除,置业公司由于节后人员为到齐,就又口头委托我物业公司帮忙实施拆除计划,于是,我们公司就帮忙找到该项工程的承包人。但是,在拆除过程中,承包人找来的工人自己安全工作没做到位,不慎从棚顶摔落抢救无效至死。医院的费用已由我公司和承包
近日在一出租屋场所内(公共厕所)一小孩掉下厕所,导致人员死亡。现死者家属提出要求向出租屋老板进行赔偿。 1、出租屋老板有多大的责任。 2、现死者家属提出要求进行赔偿,可以赔多少钱才合理。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父亲因为参加同事生日酒席,喝酒过多导致死亡,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跟我父亲同一桌陪喝酒的赔偿呢?他们应当赔偿多少呢?
因邻里纠纷,对方上门闹事,引发打架,打斗过程中将对方一个五十几的妇女推到,对方死亡!家里又没钱赔偿,这种案件现在应该怎么办?
喝酒时与对方发生矛盾,导致我们一死三伤,其中我叫来的一名已经死亡,与我有没有责任?
因我们三人在喝酒时与对方两人发生矛盾,于是我们叫来三人,在追打犯罪嫌疑人中进入一个小巷,结果犯罪嫌疑拿出刀具导致我们一死三伤,其中我叫来的一名已近死亡,这与我有没有责任? 其中本人是重伤
两人因事产生纠纷后又导致动手,结果一人因有心脏病导致死亡,请问被告会是什么结果,有没有可能会判刑,会是几年?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乡里准备培养他做村干部,乡领导、村领导要求他请客,酒桌上朋友一再申明自己有高血压,但经不住乡干部、村干部一再劝酒,朋友当场酒醉而死。请问劝酒的乡、村干部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12年5月1日因朋友之女结婚,宴请宾客,10人一桌。婚宴散席时是2点多钟,同去的一位朋友散席后又去了另外一位朋友家打麻将。大约打到5点左右回家时掉入路边的沟中导致死亡。事后,东家送入10000元钱,其他9人没有什么表示。5月17日家属起诉了同受害人在一起坐席的9个人,请问这9个人应该负法律责任吗?
我爸爸今年57岁,是一名铁路职工,2012年3月11日早上8点下班后,于下午13点10分突发心脏病死亡。他生前的上班时间本来是上24小时休48小时,符合国家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的规定,由三个人轮流上班,然而自从3月初开始,其中一人休官假半个月,而单位也没有再派人来替该人上班,致使两个人轮流上班,即上24小时休24小时,平均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