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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出租屋场所内公共厕所安全设施方面不足,导致人员死亡事故纠纷

出租屋场所内公共厕所安全设施方面不足,导致人员死亡事故纠纷 近日在一出租屋场所内(公共厕所)一小孩掉下厕所,导致人员死亡。现死者家属提出要求向出租屋老板进行赔偿。
1、出租屋老板有多大的责任。
2、现死者家属提出要求进行赔偿,可以赔多少钱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心草(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5-08 11: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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